酒友(1/2)
在京城做生意,向来是一门艺术。谁也不知道面前这个相貌平平的行人是不是哪位皇子体验生活,街口那对吵架的夫妇是不是正闹别扭的公主驸马,更何况本朝还有一个格外喜好微服出访的圣上——只是近几年龙体不太安康,鲜少出宫体察民情了。所以就连卖糖葫芦的都知道,生意人绝不能提那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宫闱秘事,再爱嚼舌根也不行,生怕被哪个有心人听去了落个话柄,别说生意,便是命也保不住的。
倘若做些包子泥人的营生,来来往往过客匆匆,便是眼皮不抬也鲜少有人责怪店家不懂得热情待客之道。但这种草木皆兵的局势可真是苦了说书人,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话本子,无非是哪位神仙降妖除魔、谁家公子赶考途中奇遇美女狐妖云云,几年下来就连卖酒大娘家的三岁小儿也能咿咿呀呀说上个大概。老百姓听了都得喝倒彩,如此又怎能招徕称钱的达官显贵呢?
这便不得不提玉和楼。
此楼乃是当朝慧明公主齐沅的产业,说是酒楼,倒不如说是给公主相亲用的吉地。几年前驸马因病离世,这位向来以温婉通达闻名的公主竟全然换了个性子,死活缠着圣上给她再觅良婿。这公主又极喜欢听些八卦奇闻,干脆开了家酒楼,重金征赏会讲故事者,每旬操持酒宴,与京中世家之子说说笑笑交流感情,这盛会对百姓开放,恰好给那些芳心萌动的姑娘家一个近距离观赏俊美公子的机会——谁知道会不会有哪个不走眼的就看上自己这款萝卜疙瘩了呢?
今日便是这般吉日了。这次说书的乃是公主最喜欢的那个老不正经郑临,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是朝中响当当的好舌头,谁能想到老了竟然不堪寂寞,晚节不保的做起了说书的行当呢?只是他既是致仕的老臣,又是公主的心腹,居然敢每次变着法的说些皇家的家务事,有一次甚至还说起慧明公主那已故的驸马与房中丫鬟的风流事,这公主居然也从不生气,还听得津津有味,也说得上是则京中奇闻了。
“话说十年前一场大火,烧得那叫一个惊心动魄!黑烟滚滚、火焰攒动,却独独只烧刘国舅那一亩三分地,您说奇不奇?还有更有意思的呢,没等京兆尹救火的人马赶到,那火竟自己灭了,地下一地的灰烬,居然是六个大字,”妄图逆天者亡“!旁边还躺着一个面容清秀、貌美如花的丫鬟!只见她颦眉紧蹙,眼中含泪,用手一指宅院,那些前去救火的人一看,当场就傻眼了!”
公主斟了一杯酒,端到林应星面前,开心地说了不知什么,林应星嘴角也沁出点点笑意,似是十分愉悦的饮下了那杯酒。
郑临这边十分浮夸的把镇纸一拍:“那女子手指的地方,竟露出了一件龙袍!”
沈北石终于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他身旁坐着个穿着华贵的年轻人,看身量大概十五六岁,正是少年刚刚长身体的时候,肩膀显得有些单薄,但眉目中初初带了些硬朗的味道,棱角还不太分明,有些少年人特有的顽皮和柔和——相比之下,沈北石无非是个身材高大的青年人,穿着普普通通,眼神里含着些许的桀骜和淡漠,但细看之下,生得却算得上端正,只是生活可能不太顺遂,所以总会不自觉地皱眉。从郑临开始讲到现在,沈北石几乎没有什么表情上的变化,直到刚刚才堪堪笑了一声。
“沈大哥,那位貌美如花的丫鬟,不会就是你吧?”少年显然觉得郑临的说法十分有意思,求证的时候尾音忍不住上扬起来。
“唔,大概是吧。”沈北石不爱说话,也没再多解释什么,似乎没对这套说辞有什么不满。
“只不过我不记得当时有龙袍这回事,刘珑还没胆大到这个地步。”沈北石终于意识到了刚才笑声的突兀,似是不太想被少年人看轻,“你不觉得这种胆大包天的事情按在这种哆哆嗦嗦的人身上,特别……特别……”
“讽刺。”少年人喝了口面前的酒,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沈北石则对于这种说法非常满意,轻轻点了下头,面上却恢复了那副冷漠的神色。他将视线转向一旁的公主“专座”,没想到正巧和谈笑的林应星看了个对眼。然后他迅速的偏转了目光,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林应星先是怔了一下,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注意到沈北石不愿与他有过多的交流后,喜悦转瞬变成了愠怒。他满肚子火无处发,只能迁怒于旁人,以一种看起来极其怨妇……的目光盯着那年轻人。
“沈大哥,你认识他?”,年轻人刻意避开视线,压低声音问道:“长得算好看,只是那双眼睛……太过风流了些。”沈北石没做声,只是把头低下,似是不愿多谈些什么。
郑临这边说得火热,台下的听众也喝彩连连。原来这场邪火,烧塌了刘国舅的宅邸,满府上下除了那楚楚可怜的“丫鬟”,竟没留下一个活口!原来刘府地窖藏着一个武器库,刘珑的书房里还有几封未被完全烧尽的信函,看样子是不日就要拥兵造反,立他那个咿呀学语的小外甥齐子昱做傀儡皇帝了。圣上自然万分震怒,生生把刘珑那具烧得半焦的尸体拖出来鞭尸,连累宠冠一时的刘贵妃被一条白绫赐死,小皇子也被远封边邑,多年未曾归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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