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园(6)(1/2)
2012 is coming.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来临, 地球在一夜之间被洪水毁灭, 对于我来说可能也不是什么特别难以接受的事情。
新年来临的那一晚, 生来姓傅的和嫁给姓傅的人们站在壁炉前,伴随着座钟走向零点的钟声,举起香槟, 互相祝福着新年快乐。
窗外的夜幕下没有烟火,但窗户里的一切足够流光溢彩。
我和傅阳交换了一个亲吻。
壁炉里燃烧的木柴在噼啪作响, 爷爷放了一张弗兰克辛纳屈的唱片, fly me to the moon从唱片机里流淌出来,所有交谈都淹没在了歌声里, 变成了窃窃私语。
傅青岳走过来拉起了我的手, 我们在新年来临的第一个十分钟里跳了一支舞。
他举起我的手,不停喊着让我转圈,我一边大笑不止, 一边听着他的话, 假装自己是一个探戈舞者, 开始旋转起来。
我穿了一条红裙子, 裙摆在旋转时会变得像一团火焰那样热烈。香槟在发挥作用,我仿佛真的看见了火, 它正在将我点燃——是炽热感,是好的那种, 这感觉并不坏。
我停下了脚步, 这时傅阳走到了一旁, 他看着我, 然后不理会傅青岳的抗议,把我抢了过去。
我脑子有些发昏,得要双手搭在他的肩上才能站得稳当。很快傅阳就察觉到了这一点——他的手心紧紧扣住我的腰,我几乎整个人都倒在了他的怀里,然后跟着他的动作轻轻摇晃着身体。
我抓着他的肩膀,直直地望进了他的眼底。
…My my.
我忍不住扬起嘴角,突然只想和他说些毫无意义的废话。
“辛纳屈已经死了13年了。”我说。
“我知道。”他回复道。
“其实我喜欢的是马龙白兰度——He’s the greatest, and— ”
“—And the most handsome man, I know.”傅阳接上了我的话。
我摇摇头:“No, you don’t. Things have changed for a while. You are the most handsome man now, Nathaniel. ”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Well, that’s such an honor, love.”
傅阳的声音异常温柔,不过细细听起来仍然有几分嘲弄在其中——好吧,他永远都是这样,这属于永远改变不了的东西之一。但我很喜欢这一点,所以我亲了亲他的脸。
“你知道今天爸爸送给我的那个birkin是我的第一只birkin吗?”
他眉头轻挑:“那我在你成年的时候送给你的那个是什么?”
“那是kelly,这是birkin,darling。”我叹气,“好吧,对于你们来说这两者确实没什么区别。”
“所以你更喜欢爸爸送给你的这个吗?”
我摇摇头:“这没什么可比性。”说完,我迟疑了一下,有些不确定要不要说下去,但傅阳的眼神似乎在催促我把话说完,“噢,这只是……”
我顿了顿,他没有说话,我考虑了片刻,决定还是继续说下去:“这只是……你们傅家的男人都是这样的。从表面上看,你们都是在西式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伸出手,戳了戳他的胸膛心脏所在的地方,“但是这里,your heart,你们依旧是典型的华人男人——不知道怎么去表达真实的感情。无论是你,还是爸爸,还是爷爷,你们都是一样的。所以爸爸会送我birkin,而你——”
在他安静的目光里,我一时竟不知道应该怎么说下去。
傅阳静静地注视了我片刻,忽然微笑起来,说:“你说的可能是对的,但这也是一种方式,不是吗?”他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反驳我道,“不过我总是在对你说‘我爱你’啊,这难道不是在表达我真实的感情吗?”
“你知道我的意思,Nate,这是不一样的。”我说,“就像是……我能感觉到……”
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我突然不想把接下来的话说出口了——我知道傅阳清楚我在说什么,这是没有必要说得太明白的事情。
可能上帝在创造华裔男人的时候忘记教他们这些东西了。我想。
噢……对不起,更正一下,是女娲,不是上帝。
“……好吧,你是对的。”我眨眨眼,重新环住他的肩膀,“那么,除了爸爸送的birkin,我还有其他的新年礼物吗?”
“你可以猜猜看到底有没有。”
傅阳帮我把一缕发丝别到了耳后,声音中暗藏着的那种嘲弄蓦地变成了促狭,不过依然温柔。
“或者我现在就可以给你一个。就像你刚刚说的,‘表达真实的感情’——我很擅长这个,不是吗?”
歌声停下了,我能听到更换唱片的动静。就在这短暂的静谧中,木柴燃烧的噼啪声显得格外清晰,恍惚间像是我大脑里升起的烟火爆炸的响动。
“新年快乐。”
他的眼睛距离我越来越近。
他的声音。
…It’s dazzling.
……
“我爱你。”
我将自己埋在他的怀中,双手紧紧地扣住了他的肩胛,在艾拉菲兹杰拉的歌声中,忽然无法分清刚才那句话是出自谁的口中。
在回上海的路上,我抱着我人生中第一只birkin,无论傅阳怎么嘲讽都坚决不放手。
不管傅青岳当时说的“Roxanne说这个配色很受小姑娘欢迎”是真是假,反正——我不算小姑娘了,我很喜欢这个颜色!
这是一个粉色的包,或者是红色的——粉中带红,红里透粉,这种颜色太过理想化,如同夏娃在咬下第一口善恶果时玫瑰色的脸颊,一种不真实的完美——充满了热情,又克制在了一个精妙的程度。
诺拉·艾芙隆曾经写道,洛杉矶人有车,我们曼哈顿人有手提包。我觉得后半句话放到上海女人身上也一样适用。
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所以女人能选择的武器只有口红、高跟鞋、或者手提包。不管你承认与否,在黄浦江边,战争无时无刻都在发生。
有一只birkin就等于占据了制高点——I have the high ground!
我给它拍了许多照片,再精心挑选出一张角度和光线都是最佳的,发给了楚瑜。
十分钟后,楚瑜回了我一张照片——
是她的衣帽间,她有一面墙,放满了各式各样的birkin。
……好吧。
我仔细地看了看,其中并没有傅青岳送我的这个颜色。
我如释重负。
傅阳已经放弃我了。他正在和某个部门的负责人通电话,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手中的白兰地喝了一半。
我从他手中把剩下的一半抢了过来,一边喝着,一边检查邮箱。
我决定不再考虑Tisch今年秋季学期研究生的入学。这使Salmon先生气得暴跳如雷,在我们上次通话时,他甚至扬言要亲自飞来上海把我抓走。
但当我跟他解释我需要准备婚礼的时候,他又忽地安静下来。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又一次,我为了所谓“婚姻”、“家庭”之类的无趣的东西而放弃了深造的机会。
好吧,可能对于所有自诩属于新时代的人们来说,为了婚姻生活而放弃学业、事业是一件愚不可及、不可理喻的事情。
我自己也考虑过无数次,但……
我把最后一点白兰地喝完,邮箱也已经检查到底,没有什么紧急事项。
但是,当我和傅阳在一起的时候,仅仅只是说话、或是最简单的肢体接触,我就会有一种与坐在摄像机前时相同的感觉。
——轻微的头晕,心跳加速,像在吃一个永远不会吃完的gelato。
当时,Salmon先生在听到我这个形容后,突然大笑了起来。
然后他说:“That’s enough.”
我也是如此认为的。
车窗外的天光越来越暗。越靠近黄浦江边,天际线就越难以看清——视野里全是高耸的摩天大楼,钢筋水泥的丛林中闪烁的霓虹代替了日光,把地面与天空全都照亮。
这是新年的第二天,但上海是永不停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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