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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甘是一个很美丽的小城。
在霍如施心里,蒲甘是缅甸最优雅、最娴静,也最宜居的地方。
霍如施喜欢缅甸,喜欢蒲甘,喜欢这热带季风里的一切。
虽然他本不属于这里。
他本是湖南郴州人,在他三岁的时候,他们全家逃难到缅甸。先是在靠近云南的腊戍住了一年,这期间,霍如施的妈妈生病死了。
家里没了女人后,霍如施的爸爸带着哥哥霍如纪和霍如施又去曼德勒混了三年。
曼德勒的三年是无比混乱的三年,霍如施的爸爸带过数不清的女人回家,可没有一个女人成为了他们的后妈。
三年后,霍如施的爸爸也死了。
不知不觉地就死掉了。
霍如施当时只有十二岁,他什么都记不得。霍如纪说爸爸是因为脏病死的,霍如施隐隐约约地明白是什么,但又不是很清楚具体是怎么个脏法。
直到兄弟俩被叔叔带到了蒲甘城。
叔叔是他们兄弟俩在缅甸唯一的亲人了。
叔叔没有结过婚,也没有孩子,一个人简简单单地生活着。他在蒲甘最繁华的良乌镇河畔开了一家杂货店,卖些饮料和玩具,勉强维持生计。
其实当初霍如施的爸爸来缅甸就是为了找自己的这个弟弟,结果见到了弟弟那破旧得一阵风都能刮跑的杂货店后居然又无比嫌弃,才决定要带着家人孩子去别处混。
结果他的孩子们还是回到了被他嫌弃的杂货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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