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1/2)
荣郡到家的时候刚好是下午五点整。他把手里的大包小包放在桌上,只匆匆喝了口水,就一头钻进了厨房。
他先是洗米掺水煮饭,接着把白菜土豆芋头洗好切好,再挨个地把它们做成糖醋白菜、炒土豆丝和芋头汤。他煮汤的时候又把买回来的烤鸭、卤牛肉装盘加热,等他把菜、饭都给端上桌之后,汤也煮好了,他就把汤端上桌,坐下开吃。
他吃得挺快,几乎是狼吞虎咽,毕竟他中午只吃了个面包,早就被消化干净了。等荣郡吃完饭也喝完汤,时间才不到六点,他又翻出来一只糊满了巧克力的小蛋糕,坐到沙发上去吃。
他没开电视,屋子里没有其他声音,很安静,他吃了有十分钟才把蛋糕吃完。他把蛋糕盒丢到垃圾桶里,又起身把盘子和碗筷都扔进洗碗机里,接着,他又去洗澡,等他顶着一头湿透的头发出来的时候,洗碗机也完成了工作,他把盘子碗都拿出来放好,再用毛巾擦干了头发,然后,又一次回到了沙发上。
荣郡:“……”
他保持了发呆状态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努力把目光投向了茶几上放着的那只红壳手机,它安安静静的躺在那,看上去非常的人畜无害,不过那确实只是看上去而已。在过去的不到24小时里,荣郡已经用他的几次惨痛经历证明了这一点。
算了。荣郡想,干活吧。
他拿起茶几上的笔记本和笔,开始从头到尾回想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
最开始是我从网吧回家的路上听到了声音,跑过去发现一个女孩和一个男人,我击倒了男人,接着看到了红色的月亮,然后就是女孩身上长出了形状疑似弯刀的物体,刺穿了我。
荣郡在纸上画下第一个圆。
接着是我两天后在医院醒来,身上的伤口全部消失,并得到了那个女孩手中的手机。而这时候我完全丧失了关于看到红月之后的所有记忆,但当我晚上睡觉醒来时,第一次疼痛发作,我回想起了一切,并听到了求救声,手机屏幕上也出现了求救的字样。
荣郡又画了个圆。
然后我应该是疼晕过去了,在睡梦中还是什么地方见到了那个女孩,我向她发问,她说出“大湖路64号”,接着我醒过来,疼痛袭来,我当时认为这是她对我的催促,立刻出门赶去大湖路。
荣郡在纸上戳了个点。
当我赶到大湖路的时候,见到一个死人,同时疼痛短暂出现,之后我见到大湖路64号花店老板崔胜,并未有其他发现,选择离开时疼痛又一次出现,她说出“九社路178号”,我再一次陷入昏迷,醒过来时已被警察送到医院。
荣郡顿了顿,在纸上飞快地画了一个巨大的叉。
“然后我离开医院,终于想起来我竟然一直没有去巷子调查。”荣郡朝后一靠,自言自语说,“我来到巷子,没有发现任何一点痕迹。什么都没有。其实也不奇怪,我最开始就猜到了,我两、不,三天前醒来时已经察觉不对,虽然我没有记忆,但我仍然有微妙的排斥感,所以当时我不愿意深究……但我还是没有躲过。”
我没有躲过。荣郡没有说话了,他只是一下一下地转动着手中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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