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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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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过了一个世界一般漫长, 涟城璧终于走到了程瑾面前,他牵起程瑾的手, 然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 在她手背上轻吻一下。

“小瑾, 我心悦你,嫁给我, 好吗?”

“前面这十几年,你一直是我最珍视的宝贝,我呵护你长大,以后的几十年, 我继续护着你, 让你一辈子都开开心心的, 一辈子都是无垢山庄的小公主,让我照顾你一辈子, 好吗?”

说出来这番话,可能已经用尽了涟城璧一生的勇气, 他抿着唇,脸上满是坚定的表情,可是红晕一直从耳尖蔓延到脖颈,红的让人心头发颤。

这个时候, 程瑾已经说不出话了, 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遮挡了她的视线,可是她怎么舍得错过半个画面, 她努力的睁大眼睛,再睁大,一直到泪水顺着脸颊滑落下去,才恢复了她的视线。

她感觉自己已经懵了,如坠云端,整个人都软绵绵的,耳朵里像是塞了棉花,周围也像是裹着棉花,就连嗓子里面,也好像是被塞了棉花一样,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几次张开嘴巴,都发不出半点声音,她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丝急切。

“我……我……”好不容易才发出了声音,她激动的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见状,围观的武林人士纷纷都开始起哄,有人吹着口哨,有人嗷嗷的怪叫着,还有人扯着嗓子喊道:“答应他,答应他!”

或许是众人的起哄烘托起来的气氛,或许是涟城璧的目光给了她勇气,程瑾终于将那句话说了出来。

“我答应你!”

或许这就是她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刻了吧,她爱了许久的人说要娶她,她心心念念了许久的人要娶她!

曾经,她爱得那样无助,爱得那样绝望。

可是峰回路转,她爱的那个人也爱着她,还要娶她。

以后,他们会是夫妻,他们会携手过一辈子,会白头到老,生生死死都会在一起。

她究竟是有多幸运啊,才能够成为站在他身侧的那个人!

程瑾扑到涟城璧怀里,她抬手捂着嘴巴,眼泪像是决堤的洪水一样,根本止不住。

涟城璧抚摸着她的脊背,在她眼睛上落下一吻,又一点点吻去她脸上的泪水,柔声道:“以后我可不会再让你有任何哭泣的理由了。”

这就是涟城璧要他们见证的事情,他要求婚!

众人这个时候又纷纷开始起哄起涟城璧,有些厚道的不住的在说着恭喜,有些不厚道的嚷嚷着要亲一个,可惜涟城璧是个有性格包袱的人,他怎么肯让别人看到他们更进一步的亲密呢?

所以他只是将程瑾抱在了自己的怀中,看着众人,这个时候,他的双眼里面抑制不住的在泛着喜悦的光芒,大仇得报,娇妻在怀,志得意满,这是他最风光的一刻!

众人也忍不住在心里感慨,知道这两人并非亲生兄妹,而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养兄妹,两小无猜,最终结为夫妻,这是一段佳话啊!

作为这段佳话的见证者,在场的所有人心中都莫名的升起了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

他们骄傲极了!

涟母已经惊呆了,她没想到涟城璧会来这么一手,果然平时假正经,闷不吭声的人,用心经营感情的时候,浪漫起来的时候,最让人承受不住。

她都有些忍不住想流泪了。

清净师太在一旁笑着劝慰道:“你哭什么,这是好事啊。”

“是,是好事啊,可是我这心里……就跟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她叹息着,回想当初,她还想过要强行把两个孩子给拆开,让他们各自过各自的生活。

这个时候,她就忍不住要庆幸,万幸她失败了,如果当初她成功了,两个孩子哪来的现在这样的幸福呢?

更何况……

现在她想想想程瑾要嫁人了,心里升起的都是满满的不舍,哪怕程瑾就是嫁回了无垢山庄!

她总有种孩子长大了,要离巢了一样的感觉。

如果程瑾不是了嫁回了无垢山庄,而是嫁出去了,那她……

涟母甚至都不敢想象自己会怎么样难过。

万幸,万幸。

***

三个月之后,无垢山庄上下一片火红,像是要照亮半边天空一般,这是涟城璧和程瑾大婚的日子,整个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到了无垢山庄,众人皆以能够拿到请柬为傲。

他们亲眼见证了这两个人拜天地,大红色的喜服,预示着他们未来红红火火的日子,三拜之后,众人齐声欢呼。

有人忍不住再次旧事重提,道:“涟少侠,涟庄主,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我们江湖上也不能没有盟主,今日是你大喜的日子,这件事我必须要再提一下,你一定要接任武林盟主的位置!”

这一日不仅仅是他们成亲的大日子,也是涟城璧接任无垢山庄庄主之位的日子。

成家立业,他们既已成家,自然要接手无垢山庄,涟母退居二线,以后只等着含饴弄孙了。

五君子也跟着凑热闹,连声道:“没错,涟兄,你要是不接任武林盟主,那真的没人能接任这个位置了,今日是你和小瑾大婚的日子,何不让这件喜事再为你们天天喜气呢?”

今日来的都是武林中有头有脸的人物,听着众人齐声推荐,程瑾掩在盖头之下的脸上也忍不住挂上了与有荣焉的骄傲。

她的哥哥,她的夫君,是那样优秀的人,让满江湖的人都要敬仰。

或许是他们说的理由太充分了,也或许是终于到了这个时机,这一次,涟城璧终于应了下来,三喜临门,终于将婚宴的气氛推上了最高潮。

喜宴之后还要酬宾饮酒,可是涟城璧哪里还顾得了这些,他留下了五君子为自己挡酒,自己则直奔新房,他的新娘子还在那里等着他。

踏入新房,红艳艳的灯光照映下,涟城璧一下子呆愣了,他的眼里心里,只剩下了坐在床边的那个身影。

他一步步的走近,在喜娘的指挥下掀起了盖头,大红色的嫁衣,映衬得程瑾仿若天仙下凡一般,直直的撞进了涟城璧的心里,让他恨不得现在就把所有人都赶出去,只剩他一个人,把他的新娘子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到。

饮过交杯酒,两人的衣襟被喜娘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从此一心相伴,白首不离。

“小瑾……”他目光灼灼的看着程瑾,带着满满的侵略性,让程瑾的心里噗通通直跳,羞得只能低着脑袋,半点也不敢抬起来。

还是涟城璧伸出手,慢慢的抬起了她的下巴,才看到了那双杏眼波光粼粼,满满的情谊几乎要将人溺毙在其中。

她抬手抚在了涟城璧心口,颤抖着,终于将那句话说了出来:“夫君。”

简单的两个字,听在涟城璧的心里,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话。

“携手相伴,不离不弃,今生,唯你。”他承诺道。

程瑾甜甜的笑了起来,她的目光半点也不舍得从涟城璧的脸上移开,却在涟城璧说完这番话以后摇了摇头。

“不够,只有今生哪够,我贪心极了,不仅仅是今生,来生,再来生,三生三世,我都要与你相伴。”她贪心的要求着。

“好。”涟城璧想起了两人的身份刚刚揭露的时候,那时候的程瑾绝望的像是要掉进深渊里一样,让人心疼,“下一世,我先来找你,可好?”

程瑾脸上幸福的笑都没有停止过,她听到涟城璧这么说,心里更是高兴地像是烟花炸开一样:“那你可要早点,我等不及的!”

“我得在你身上盖个章,留个印记,下一世,凭着这个印记来找你。”她说着,拉过涟城璧的手,在他手指上咬着。

一开始还只是轻轻的咬着,后来对上涟城璧认真的目光,她才意识到,涟城璧也是认真的,他也愿意与她许下三生三世的缘分。

她下口更重了起来,直到口中蔓延起铁锈味,才终于松口。

涟城璧的手指上留下了一排清晰的牙印,甚至还出现了血滴。

他抬手在程瑾眉心点了点,这滴鲜血就像是红梅一样印在了程瑾眉心:“我也得给你留个印记才行,下辈子,我也得凭着印记才能找到你。”

三生三世,相伴相守。

【第一世完】

***

今年冷得特别早,才刚刚进入十二月,洛城就迎来了第一场雪,这场雪大极了,从天上降下来的时候,就是一团一团的,砸在人脸上生疼。

从中午一直下到晚上,洛城已经变得白茫茫一片。

就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城南的一处宅子却显得十分与众不同,他们在门前挂上了大红的灯笼,丫鬟仆人们也都集中在了门口,巴巴的朝着城门口的方向看着、盼着。

直到一个小厮打扮的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一脸兴奋道:“夫人和姑娘,还有少爷,都回来了!”

听到了这个期盼已久的消息,他们终于兴奋了起来,尤其是被围簇在正中间的老妇人,更是一个劲儿的念着“阿弥陀佛”。

没多大一会儿,带着标志的马车也缓缓驶来,停在了宅子门前,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一名二十多岁的美妇人率先从车上下来了。

她打扮的十分素净,不施粉黛,头上也直簪了一根银钗,看上去是寡居已久的打扮,可即使是这样,也掩盖不住她的风采。

老妇人一看到她,连忙激动的上千,带着后面一众小厮、丫鬟和婆子们行礼,然后上前一步,殷切道:“夫人,您终于回来了!”

夫人微微一笑,拉着老妇人的手,安慰道:“我这一趟走的时间长,家里全靠顾婆婆你在照顾,你辛苦了。”

顾婆婆老泪纵横,感叹着:“老奴哪里辛苦,这些都是老奴该做的,倒是夫人这一路不容易,我听说路上还闹了山贼,真是让人担心死了。”

“婆婆只担心娘,都不关心小瑾了吗?小瑾才一年不在家,婆婆就把小瑾给忘了!”这个时候,从马车里传出了清脆的女娃娃的声音,一听这语气就知道,马车里的女娃娃从小就是被娇宠着长大的。

果不其然,听到女娃娃撒娇的声音,顾婆婆脸上一下子就挂上了满满的慈爱的笑意,她也顾不得夫人了,连忙走到了马车旁,同时还说道:“我的瑾姑娘哦,婆婆的心肝宝贝,婆婆怎么能忘了你呢?”

这个时候,女娃娃才把自己的小脑袋伸出了马车外,笑嘻嘻的看着顾婆婆:“婆婆,我好想你呀,你想小瑾了吗?”

“想了想了,瑾姑娘快下来,外面冷,咱们到屋里说话去。”顾婆婆爱怜的说着,还在一个劲儿的打量着小瑾,见她小脸圆呼呼的,白里透红,气色好极了,才终于放心下来。

离家一年,她的瑾姑娘没有受苦!

见小丫头一冒头,立刻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夫人又是骄傲,又是无奈。

骄傲在自己的心肝宝贝儿如此受欢迎,无奈在这丫头实在太善于利用自己的优势了,只要她高兴,一张小嘴能把你哄得心花怒放,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送到她眼前。

包括她也是这样被小丫头给哄得软了心肠,把小丫头给放在了心尖尖上。

“得了,快点进屋吧,要是冻着我们家瑾姑娘,顾婆婆可是要生气的,我可承担不起这个责任。”夫人没好气地说着。

听她这么说,马车里又冒出来一个小脑袋,笑嘻嘻的反驳道:“干娘这话可让人伤心,顾婆婆最挂念的可是干娘的安危,您这么说,小心待会儿惹恼了顾婆婆,婆婆就不理你了。”

“是呀,每次干娘出门,回来前婆婆都要准备好久,让干娘回来的时候能第一时间就喝上热茶,吃上热乎的饭菜,干娘不记得这些,反而来吃我的醋,真是羞羞!”

小瑾做了个鬼脸,在夫人恼羞成怒之前,把脑袋又缩回了马车里。

夫人被这两个小鬼头一唱一和打趣着,几乎都没了脾气,她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道:“我还没说什么呢,你们两个小鬼头倒是话不少,看来你们的精力还挺旺盛的,晚饭后一人再练一个时辰的剑法,练完了才许睡觉。”

说罢,她上前掀开马车帘子,一阵寒风夹杂着雪花,刚好吹进马车里,冻得小丫头一个激灵,刚准备惊呼出声,就被白夫人一把捞出,拎着进了大门。

她歪着脑袋,刚好看到府前悬挂的牌匾,上面写着“白府”两个字,和她的姓氏并不一样。

甚至在这冰天雪地,大雪纷飞的环境中,“白”这个字还显得有些异常冷清,孤傲。

可是在她心里,包括在她哥哥的心里,世界上再没有任何字比“白”这个字更加温暖了。

他们知道,是白夫人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给了他们一个家。

她姓叶,名字叫做叶澄瑾,是转世而来的程瑾,如今来到这个世界刚刚五年。

与前世一样,这一世她也有一个哥哥,名叫叶开,是她一母同胞的双生哥哥,他们的父母则是边城一对平凡的镖师。

原本他们的生活还挺幸福的,父亲走走镖赚钱,够他们生活上的用度,母亲也是个十分温柔的性子,一家四口的日子过得十分温馨。

可是在他们三岁那年,父亲走镖出了事故,意外身亡,母亲伤心欲绝,没过多久也跟着去了,只剩下他们兄妹俩,一点点的年纪,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在边城的三年里,程瑾见过很多这样的孩子,没爹没娘,没有依靠,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只能不折手段的在江湖上摸爬滚打。

有些成了脏兮兮的小乞丐,肚子饿了就去人多的地方讨两个赏钱,没事的时候躲到天桥底下,三五个聚在一起,叼上一根不知道哪里捡来的狗尾巴草,互相抓一抓虱子,再晒晒太阳,打屁聊天。

有些更堕落一些,成了偷鸡摸狗的小毛贼,整天吃了上顿没下顿,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万一哪一天不幸被人抓到了,那就是一顿毒打,然后丢到角落里,任其自生自灭。

或许有些运气好,能挣扎着活过来,继续每□□不保夕的日子,也或许有些运气差的就这么死去了,谁也不会在意,谁也不会知道。

然后他们的尸体会被拖到大漠里丢掉,连口棺材都没有,黄沙一卷,过不了多久,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活过一遭的最后一点痕迹都被抹平了。

正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样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人们都已经麻木了。

不过他们兄妹俩到底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母亲有个好闺蜜,也就是如今的白夫人,她在临终前修书一封,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了白夫人,说是为奴为婢,只要能活下去就好。

白夫人受托,亲自来了边城接他们到洛城,没想到这一路上相处着,就被两个小娃娃给俘获了,喜欢的不得了,就差捧在手心里喊心肝儿了,于是她干脆把两个孩子认在膝下做了养子养女。

这下,他们兄妹两人才终于有了依靠。

想起那时的惶恐不安,即便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程瑾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江湖是个残忍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只遵循丛林法则,只相信弱肉强食,没有绝对的力量,纵使你满腹经络,也根本是不上半点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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