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2)
在北京的第七年,我养了只乌龟。
说得好听点是我养的,说实话是我替以前一起合租的人收拾烂摊子。
乌龟小小一只,黑漆漆的,嘴巴尖,壳上硬刺突起,长了个史前巨兽的尾巴,拖在后面,慢慢悠悠走路,杀气十足。它以前的名字叫小黑,我觉得没气势。
小黑搬家搬到我的房间里以后,就改了名叫哥斯拉了。
哥斯拉不爱动,从鱼缸的这头挪到那头都得用上半小时,但是到了吃肉的时候他伸脖子的速度比谁都快。
我常盯着看它吃食,顺便自嘲一把。二十五六的人了,活得还不如乌龟有干劲。
我对什么都兴致缺缺,每天最大的快乐是睡前躺在床上玩手机,一下班就没了精气神,只想瘫成一摊肉。住在隔壁房间的小情侣刚搬进来的时候还经常拉我一起去玩,被我拒绝了几次以后就没再提过了。
昨晚加班回来,我还在客厅里听到那个女孩说我是怪人一个。
老房子,隔音效果不好,说话声稍微大点,门板就盖不住了。
“难怪老赵没有女朋友,天天闷在屋里都不出门,白长了一张好看的脸了。”轻柔悦耳的女声,这是小丁。
“上大学那会就没见学长有女友,万年单身。”低沉有力的男声,这是小窦。
“咳。”咳嗽一声,这是我。
一瞬间,万籁俱寂。
我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拿着龟粮进了房间,把屋门关上,解钮扣摘领带。
“你说赵哥听见了没?”
“行了,别说了。”
按两下手机,我随便选了一首歌,顺手打开音响,把音量扭旋半圈,刚好盖过旁边传来的细细碎碎的对话。
不是没钱换个更好的住处,只是不想花时间去挑去选。离公司近,空间足够,我就满意了。
把哥斯拉的口粮放进鱼缸,我打开了窗户,刚入秋没多久,晚风带来恰到好处的凉意。
音乐突然断了,手机嗡嗡地震了一下。
我站在窗前吹风,懒懒的,不想动。
音乐继续,不过几秒又被打断,手机再次震动。
我关上纱窗,拿起手机看了一眼。
【活着太累了,我要放弃了】
我笑。
不知这是哪位仁兄,八成是想找人倾诉心事却输错了号码。这个年代了还用短信交流的也少,是个奇葩。
【不好意思,你找错人了】
犹豫一秒,我又打了几行字。
【生命可贵,多为家人考虑,再想想办法,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总会过去的,人活着才重要】
屏幕左边出现了三个点,然后又消失了。
这位仁兄想说什么又憋回去了。
我盯着屏幕,等了一会没见再有什么动静,正要放下手机,对方发来了一条消息。
【谢谢】
“你说,我该不该打个电话过去?”
我轻轻敲了一下鱼缸的壁沿,哥斯拉抬起头看我。
算了,应该是没事了。
日行一善,心满意足的我拿起睡衣去洗澡了。
郁达夫写北平的秋,是秋雨蝉声、槐花果树,还有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我没有他的诗意,说不出这里的秋天与别处的秋天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北京的一年四季里,秋天是最舒服的季节。春天雾霾还没走,杨絮满天飞,风一大再刮起灰尘,不戴口罩就没法出门;夏天的夜晚是惬意的,但白天艳阳高照,气温常在三十七八度徘徊;冬天的风能吹到人骨头里去,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在同行们的衬托下,不冷不热、晴空万里的秋天脱颖而出。
早上起床,掀开被子,没有睡衣包着的皮肤暴露在微凉的空气里,汗毛立刻竖起来了。我还没睁开眼,除视觉以外的所有感觉都分外灵敏,能觉出它们一根一根刷刷立起,像等待检阅的仪仗队。
刷牙洗脸刮胡子,打一杯豆浆,煎个鸡蛋加上几片火腿,切个面包一夹,胡乱吃两口上班去。
临出门前喂乌龟,乌龟不知道是醒着睡着还是不想理我。过滤器发出很轻的嗡嗡的声音,哥斯拉一动不动地趴在他的豪宅里,不见脑袋,不见爪子,尾巴搭在晒台小小的楼梯上。他看起来有点蔫。
我把龟粮放进食盆里,跟他说了bye bye。
在早高峰时间挤地铁是个技术活。你需要有一双慧眼和好运气,能选出下车人少、上车又快的队伍。上了地铁站在哪里又是个选择题,站得离门太近会被后面几站不断上来的人挤来挤去,你得不停地挪动小步,站得太远,到了要下车的时候你就得挤过山和大海才能摸到门,还要边挤边说“您下吗?麻烦让一让,哎,谢谢了,谢谢了”,期间伴随着别人踩到你或者你踩到别人并收获几个白眼的愉悦。
至于坐下就不用想了,没有空座。
我常在坐地铁的时候打量周围的人,从他们的穿着打扮、动作神情去猜他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以此来打发坐车的无聊时间。
每个人都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机,一眼看过去都是饱满的稻穗。
好不容易从地铁上下来了,有时候会是被裹挟着下了车,你就会看到人群自动分流,涌向各个地铁口和换乘方向,于是你也加快了脚步,自然而然地加入了运输人类的流水线。每个人都是这条线上的小零件,从四环开外被运往东城、西城、朝阳、海淀,装进一个个格子间里。
到了公司坐电梯也要排队,一个一个上班族有如便当盒里的寿司般排列整齐,又是挤得满满当当。等到坐在了办公桌前,这场清晨的战斗才算是完了。
“愿每天早上叫醒你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
新来的下属在她的办公桌上贴满了便利贴,写着待做清单、注意事项,还有不少格言警句,花花绿绿的一大片,在她入职没几天以后这一胜景就引起了我们部门内部的集体围观。每年秋招过后都会迎来一批新人,虽说稚气未脱是正常现象,但这个长着一张圆圆脸、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的姑娘还是震了大家一下。
小姑娘姓汤,喜欢鸡汤文学。
他们给她起了个外号叫汤包。
汤包每天都像她的便利贴上写的那样精神抖擞、神采奕奕,说是打了鸡血也不为过。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七八年的我早就没了汤包的斗志,对工作没什么想法,不讨厌,也没干劲,做事而已,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一个大大的微笑确实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汤包常带饭来公司,她喜欢小鸡蘑菇面和鸡肉土豆配米饭。
时间久了,我也为这姑娘对鸡汤的执着感到震惊,再看一看她的小圆脸,越发觉得汤包这一外号起得秒。
但我还是不明白人为什么总和鸡这一飞不了多高的家禽过不去,鸡血、鸡汤、闻鸡起舞,鸡到底做了什么让人觉得它们是奋斗的象征,早起打鸣、天天下蛋就是勤奋吗?
“赵哥,您看一眼这个排版可以吗?”
我刚打开电脑,就收到了汤包发来的十几张图片。抬头一看,小姑娘正严肃地看着我,见我看她,立刻露出个笑来。
汤包做事总是小心翼翼的,不管做什么都要提前问一问,生怕自己哪里出错。然而在公司和在学校不一样,同事没有一个问题答好多遍的耐心。其实她不该直接问我,若是让带她的前辈知道了,怕是又会阴阳怪气地挤兑她。汤包在办公室里人缘不好,但是自己没有察觉,不知这是好是坏。
扫了一眼,我回复她:【整体效果没有问题,你再检查一遍小细节】
【收到!】
我仿佛看到满满的元气要从感叹号里冲出来。
抬头再看,汤包仍是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我无奈地笑了笑。
大多数人的工作都是不断地重复,初时还有新鲜感,时间久了,对工作流程越来越熟悉,就会失去热情。
愿汤包的这一天能晚一点来。
到了午饭时间,办公室内立刻分散成各个小团体分头行动,订外卖的、出门去吃的和自己带饭的,人人都有自己的饭搭子。据我观察,男性朋友们常是一大帮人呼啦啦地来了走了,女孩们总是两三个人一起,而汤包不在任何一个群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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