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爱(上)(1/2)
逆光照耀沈枢,在他的身体周围形成一圈毛绒绒的金黄,严煜看眯了眼,体味到难以抑制的心动。
他有种冲动,想走上前,搂住沈枢的腰,像无数电影里,最后的浪漫镜头一般,深深吻下去。
就在这片铭刻少时回忆的校园里,在爷爷奶奶的家楼下,在人来人往的行人间,吻下去。
但是,不可以。
说起来,严煜其实从未过分纠结过自己的性倾向,爱上沈枢这件事情,发乎自然得,令还在读初中的他,没费多少时间,就大方和内心和解。当时的他,甚至自然而然地认为,两个人一定会在一起。毕竟他们的相处默契自然,而偶尔眼神的交流,那种若有若无的火花,是不假思索的真切。
他也没想过告白,因为当时的他笃定,两个人会一直在一起读完初三,而他会在武汉读到高二,再回北京备考。两个人会从太子湖一起转到汉口,然后在17岁,这个不谈恋爱都会浪费掉数字之美本身的年纪,在一起。
他想得很美,很周全。十七岁的男生身体已经发育良好,骨骼优美,肌肉初现。而为了方便上学,汉口校区的寄宿环境很差,又必定会在万松园附近租房。他爷爷奶奶不会离开武昌,沈枢的妈妈更不会为了他移居汉口,两个人可以正大光明地搭伙住宿,保有做|爱的空间。
而在双方的热恋期,他势必会回到北京上学,适应京中高考的节奏,然后借助分数线的优势考学。沈枢的成绩也很好,二人正好可以借异地的空虚化为动力,不受打扰地刷题,然后一个清华,一个北大,在校外租一套公寓,平时各自打拼,周末腻在一起。
他更是有些少年老成地判定,初中生的恋爱没有意义,两个人维持着朋友以上的暧昧,比挑破那层窗户纸更加动人。 他骄傲地认为自己不会变心,而沈枢也不会受其他同性的吸引。只要两个人能一直一直在一起,他严煜就有这个自信,让身旁的少年像自己爱他一样,爱上自己。
他千算万算算尽,都快要算到两人在代孕生子,一男一女凑个好字,却没算到,沈枢竟然一声不吭,就远走高飞奔赴美国,社交网络上的头像一经灰暗,就再未恢复,原本的色彩。
然后他等了十二年。
十二年。
倒不是说,他认定自己会将未来的所有光阴,都拿去祭奠,一个甚至不屑于留下联系方式的初恋对象。而是这种离去,令他原本所有的笃定与自信,全然变成了问号。
他以为的秋波暗送,只不过是大脑兴奋时,自然流露的光彩。
他以为的天造地设,只不过是所有男孩,都会经历的一段普通友谊。
他以为的,那些标榜为倾慕的偷瞄和打量,只不过是同性间,正常的比较和欣赏。
……
他主动要求回到北京,入读八中,高中生活很有挑战性,同学的路子也与武汉大不相同,虽然他仍然很受欢迎,却不可避免的,常常感到无趣。
于是在题海遨游的间隙,他便常常思索、咀嚼与沈枢短短两年的相处,从记忆里反复倒档复习,尝试得出一个值得信服的结论。
沈枢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自己?
然后这种如同乳牛反刍的思念,连带对沈枢留学生活的揣测与妄想,渐渐渐渐,在岁月的打磨下,从求而不得的痛苦,进化成一种怪异的,甚至带有一丝趣味性的,遐想与把玩。
当他坐在大学食堂里,打量午饭该吃些什么的时候,他便会联想,沈枢端着塑料餐盘,嫌恶地看过一片薯条汉堡,最后认命地叹一口气,取走一份。
当他面对人生中第一份告白时,看着面露羞涩的学姐,他竟然涌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妒忌之情。因为在他眼里,一直优秀、风趣、幽默、才华横溢的沈枢,绝不会缺少异性的拥趸。他会有一位标准美国甜心式的女友,约会碰面时,坏坏一笑,然后捏过美女的下巴,放肆地吻下去。
他渐渐养成独饮的习惯。斟一杯酒,膝上放着那本《血色浪漫》,一边翻看,一边设想,若要那个人在这里,他们会开启一场,怎样的读书研讨会。
而将思念放置一侧,他也终于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同性恋者。
他尝试跟女**往,却总在做到最后一步前提出分手。因为他总在纠结,思念着一位男性的自己,若是为了测试性向而跟女性上床,算不算玩弄感情。
于是他下载那些外国资源。他惊喜地发现,观摩男性间的交|媾的确引发了生理快感,但释放的快感过去,那个名字又会重回脑海,与射|精后的空虚感交融,形成无边无际的失落。
有段时间,他常去三里屯的一家同志酒吧坐坐,一个人坐吧台,点一杯威士忌酸。
很多人朝他搭讪,或妖艳,或清纯,或肌肉壮硕,或与他相似的衣冠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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