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上)(2/2)
似纵容,似宠溺,似拱手奉上全部,也似普通朋友间,礼节性的体贴。
但心中还是感动。工作当前,沈枢只当这是一道尚方宝剑,背后暧昧意味全然忽略,只是摁掉手机,开始向黎城城坦白,他真正的意见。
淹着脏污的瓷砖地,渗着亮光的木桌椅。
操着胡同口音的老北京,铜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热气。
鲜红的羊肉,裹着雪白的肥油。
蒜蓉、腐乳、辣油、芝麻酱。
撩开门口厚厚的皮质帘儿,八先生涮肉坊,永远人满为患。
沈枢和严煜坐在墙边的小双人桌边,面前摆着肥羊、嫩肉、午餐肉、腰片、豆腐…一人一瓶雪花啤酒,正呼哧哈哧地涮肉。
在发觉自己心情的这短短二十个小时里,沈枢可谓是经历了过山车一般的心路历程。
坐在久违的涮肉坊里,那点患得患失的小心情,随着饿意,瞬息荡然无存。
去他的爱情,只要有肉,他就能继续战斗!
“严煜,你十一准备怎么过?”
一盘顶级肥羊下肚,沈枢终于血满,想想似乎再见,只能等到圣诞,又有些心酸。
严煜正在喝酒,澄黄的酒液灌下,他的喉结一动,道:“应该哪儿也不去,在家里。”
“看书?”沈枢奇了,“你准备看些什么书?放松心情吗?还是工作需要?”
“这个……算是放松心情吧。”严煜夹起一片腰子,在滚水里涮动。
“那你准备看什么类型的?”沈枢好奇极了,他不禁想起过去俩人交换阅读的时光,又有些酒憨情热。
“我也……不太知道。”严煜抬起头,氤氲的热气下,一张脸朦朦胧胧,朝他温柔一笑,“就准备找些好看的书,一个人休息下。”
“你……”沈枢鼓起勇气,问:“还记得我们当初,交换读书的时候吗?”
严煜仿佛愣了一下,筷子上夹着的腰片,滑进了滚水里,不见踪影。
沈枢心里咯噔一下。
“记得。”严煜的声音好像有些闷,“你那本《血色浪漫》还在我这儿呢。”
“我的啥?”
严煜脸色发红,不知是喝酒喝得还是蒸汽蒸得,他笑了笑,“初二暑假,你借给我的那本《血色浪漫》,其实还在我这里。”
“……”沈枢愣了。他盯着铜锅对面的男人,顿时一股暖流涌入胸膛,酸酸热热。
“诶,严煜,你暑假准备干些啥?”少年沈枢把桌上一掼,叉腰道。
“不干什么吧。”少年严煜还坐着,面前摆着《五三》,“不还要补课吗,我可能。”
“你要看什么书?”少年沈枢来了兴趣,屁股往书桌上一坐,居高临下,看向同桌的男孩。
“现在……还不知道。可能会去书店转转。”严煜撑着胳膊,歪头看向沈枢。
少年沈枢快速偏过头,好像耳根有些红了,他拉开书包,扒拉里面的卷子和本子,抽出一本厚厚的、土黄色封面的小说,“要不看看这本?《血色浪漫》。后王朔时代的顽主。没那么跳,我觉得故事更动人些。”
“行啊,”少年严煜接过书,“我姥姥原来在家里放过这个电视剧,我瞥了两眼。”
“书比电视剧好看!真的!”少年沈枢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原来,你还留着啊。”沈枢觉得他吃饱了,满腔都是要溢出的温柔。
“搬家一直没扔,后来就不想扔了,一直存着。”严煜低下头,咬一口午餐肉,唇角粘上一点芝麻酱。
严煜的书房沈枢倒是第一次进,灰蓝色的墙面,配极简主义的黑色家具,雪白的灯罩,窗外是黑漆漆的北京夜色。
严煜从书柜右上角抽出一本书,封面是土黄色的,边角上有明显岁月的黄斑,书页也有些脆了。
封面上,红色的四个大字:血色浪漫。
“我记得,”沈枢接过页,喃喃道:“郑桐在陕北的山崖上,对蒋碧云说,他最喜欢,惠特曼的诗。”
“ ‘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 ”严煜道。
“ ‘我占有天堂的愉快,也占有地狱的苦痛’。”沈枢道。
“ ‘前者,我把它嫁接在自己身上,使它繁殖’。”严煜道。
“ ‘后者,我把它翻译成一种,新的语言’。”沈枢道。
二人相视一笑。
书房的莹莹灯光下,仿佛此间,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