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2/2)
他一个晃神儿,那棵倔强的幼树终于倒下,而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也覆盖了他整条藕臂。王一新是尝过这个滋味的,待那汗液一沾,密密麻麻的痛楚便似无孔不入,过些时候还会流出浓水,与那咸湿汗液混作一处时,更是惨无人道的销魂。
他将那棵幼树扛在肩上,拖曳起一地金黄,笑意满满,望着他,好似一个在邀功的孩童。
他只顾愣神,心跳恍若错了几拍,微微透亮的眼底晶莹。
秋风一过,落英轻飘飘地脱离枝叶,洋洋洒洒地在两人面前旋了几圈,纷飞间眼神交错,一人笑颜逐开,一人怔楞原地,须臾片刻,落花旋落在两人肩头,而后降花满地、错落金黄。
「回去吧。」林则仕首先打破这一片沉寂,笑道,「天也快黑了。」
回过神来,丢了个野果给他,还不忘挖苦道,「哼,回去自己烧水。」
林则仕小心翼翼地藏好那果子,笑着继续前行。
扛回来的幼树与毒草作伴,在空地沾点落日余晖。
来碧落山不过两日时光,林则仕不仅脖颈受了伤,现下两条手臂也面目全非,摩擦中磨破了肩头细嫩的肉,丝丝血意浸薄衫,可这人依然乐得傻兮兮的,马不停蹄地入厨房说要给他做饭吃。
烟囱袅袅青烟,余晖散尽,得一室凉意。
为了避免这位公子哥一个不小心便将厨房烧了,王一新只好往锅里扔了几个前几日刚挖出来的红薯,他在一旁咬着果子,唇边点点殷红。见他兴冲冲地时不时便要揭开锅瞧一瞧锅里的玩意儿是否已熟,蒸汽附上颗颗粒粒的红点点,王一新头皮一麻,替他捏了把汗。
「小柿子。」
「嗯?」
「你不疼吗?」
他微微一笑,「有点。」但比起这个,好似锅里的东西更吸引他。
他好似看见懵懵懂懂的自己,棵棵狰狞毒草下肚,在里头张牙舞爪地打架,任由五脏六腑与其拼搏。
忍过频频痛楚,方见明日暖阳。
彼时,他为的是生存,而眼前这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他图什么?
「好了好了!」林则仕兴高采烈地用筷子笨拙地戳起红薯,扔到碗里,捧着碗里热腾腾的红薯,眉开眼笑道,「你尝尝。」
大概是图新鲜罢。
他撇过一边,淡然道,「太烫。」
林则仕笑嘻嘻地对着红薯吹凉,再捧到他面前,「凉了。」
他又道,「太凉。」
「没关系,锅里还有两个。」林则仕再次掀起锅盖,依葫芦画瓢地戳起一个,轻轻吹了吹,献宝一样捧在跟前,笑道,「这是暖的。」
王一新眉眼带了几分讥诮,为难道,「我不喜欢吃中间被筷子戳了一个洞的。」
闻言,林则仕再次掀开锅,手掌里皆是水泡,像是犹豫了会儿,赤手捞起红薯,两手交替着捧到他面前,诚恳道,「这个没洞。」
「可是你的手弄脏了。」说完挑起第一个凉透了的红薯,细腻指尖撕开蜜水干涸的皮,轻轻咬了一口,入齿清甜,舌尖留香。
林则仕如释重负,将磨人的红薯放到碗里,轻轻笑道,「谢谢你收留我,还有昨晚……」
咬了一口的红薯放下,他眉眼轻挑,向其勾勾手指。
低头一瞧,果不其然,颗颗粒粒的小红点已染上胸膛。王一新扯着他的衣襟向前,恶狠狠道,「我的药何其金贵,不想再用在你身上。」
不知为何,与这位小兄弟相识不过两日,却已习惯这位小兄弟极其别致的关心方式,他顺着应了一声,道,「我不用你的药,它自己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