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大开打戒(1)(1/2)
有一种精神,从古到今,在世界各地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受到人的崇拜,那便是英勇战斗。战士,浴血奋战,不畏牺牲,奋勇向前,保家卫国,是为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骨架,有了这个骨架,才能站起来抵抗风风雨雨。
李鸿波作为出场最多的男性角色,在多次活动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样貌英俊帅气,最标准的一米八二身高,出身警队长与大学教授之家,精通枪械和爆破,智商高,精通各种战略,在国内是研究生学历,高中就参加了法国交换生,就算当不了玛丽苏的男主角当韩剧的男主角是绰绰有余,但是比起这位出场没几次的可真逊色的太多了,他就是外表慈眉善目,身材魁梧发福的葛大爷,葛大爷是退役军官,虽然年事已高,却依旧宝刀不老,老当益壮。
李鸿波并不是第一个知道南宫小玉身份的,也不是南宫小玉第一个承认的,而这位其貌不扬的葛大爷才是南宫小玉的人间恩师,(虽然南宫小玉比葛大爷大二百多岁)。
《亮剑》这部剧不仅仅是抗战剧的开山鼻祖,更是无法超越的经典的存在,让人百看不厌,每次看都有不一样的感觉,尤其是其中最经典,最震撼人心的那一句“剑锋所指,所向披靡。”无论听过多少次,还是会让人激情澎湃,斗志昂扬,仿佛一下子就获得了无穷的力量,站到了珠穆朗玛峰之上。
南宫小玉打开电视机,有没有那么一个电视剧让你无论看了多少遍再遇到还是会再次点开?那就是《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不管对手有多强大,只会用智慧和勇气去战胜对手。
看《亮剑》看的热血沸腾,浑身充满了力量,站起来就要冲向战场,南宫拿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武器,一把唐刀,此刀已有经近二十年的历史,是南宫小玉从一位老铁匠那里得到的,老铁匠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完全按照唐代的包钢手法复制打造而成,现在依旧锋芒逼人,锋利无比。
南宫小玉拔出刀,现代人受仙侠剧影响,其实唐刀才是中华刀剑文化的巅峰之作,南宫小玉要练只练最好的最强的,唐刀可砍可刺,能破甲且耐用,而且因为其轻便灵活的特点,所以男女皆宜,所谓唐刀汉剑,作为战场上杀敌的唐刀自然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桌子上摆放的闹钟想了,又该准备出去了,南宫小玉走到镜子前梳头,刚要梳一个最干净利落的发团,突然想长发飘飘最好看,黑衣黑鞋,再加上一条白纱巾,浪里白条一样的感觉,今天的月亮好大,想起那些月亮做背景帅气图片南宫小玉揣上了手机。
背上了唐刀,今天夜里必有一战,你死我活的那种。可儿走过来求摸,南宫小玉摸着可儿的脑袋,“没关系,一会就回来,在家里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去医院,没事哈。”
可儿用沙哑的声音叫了一声,南宫小玉会过头看了一眼,走出大门。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我就是那穿梭在城市黑暗穿梭的猎人,在黑暗中举起,举起什么来着?”南宫小玉没词了,走到一座小房子前,助跑几步,两手一扒腿一伸就上去了,虽然不能飞了,但是南宫小玉苦修多年的跑酷也能跑出电影那样的效果。
但是南宫小玉今天不想跑了,她来到一座房子的最顶端,今天刮的风是东南风,正好形成黑发飘逸的效果,以月亮为背景,南宫小玉寻找各个角度自拍了几张酷炫的照片发朋友圈,立马迎来了一批点赞评论“蝙蝠侠”、“太酷了”、“黑夜传说”、“装逼遭雷劈”“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之类的褒贬不一的评论,不过无所谓,今天实在是一丁点心情都没有。
南宫小玉拿出随身携带的地图和笔记本,里面密密麻麻记录了走过的每一点每一滴,连南宫小玉自己都快看不懂,越看越不耐烦,无奈的扔到了一边。
从三十多年开始,南宫小玉就一直追踪着这些玩意,这些不属于人间的像毒品一样让人着迷的像病毒一样吸干人的玩意,究竟是谁制造了这些东西,一开始,他们被藏在食物里,馒头饼里,吃了这些食物的人身体慢慢虚弱,但是一时半会还死不了,也没有人发现;后来这东西又藏在酒里,灯红酒绿,醉生梦死,在绚丽的灯光中,被吸干的人连声救命都喊不出来;再后来,这东西找到了一个最适合它的地方,冰毒、摇头丸,从这里它能更快吸收更多能量,而那些人死的时候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三十年了,走过的地方已经数不清,却只是跟着人屁股后面跑,每次快要放弃的时候,总能发现下一个线索,到的时候已经连毛都不剩了,然后鼓足了勇气再找,没头苍蝇一样乱撞,又快要放弃的时候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然后又是扑空,都成了一个循环了,一个怎么都跳不出去的圈,总是跟在对方屁股后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耍,这样下去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
南宫小玉躺在别人的楼顶上看月亮,平时她白天经营咖啡馆赚生活费,晚上与月亮作伴夜行来寻找线索,只有星期六星期天休息睡觉,也是在没有事的情况下,曾经,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这句话都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下面一句,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最重要,甚至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还重要,没有这百分之一的灵感,那百分之九十九的还是汗水。
没有这百分之一的灵感,跑的再快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跟在对方屁股后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