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一章(1/2)
为了摸清那块拆迁城区所有住户的态度和他们对拆迁补偿的心理预期,何梅给塞北市打了一份报告,要求地方基层组织帮助何梅公司入户调查,一家一户地摸底排查,了解住户的真实想法,宣传政府的拆迁政策,对所有的住户进行问卷调查。
从收回的调查问卷看,绝大多数住户是支持拆迁的,对拆迁政策也比较满意。只有少数人,对拆迁政策不态满意。根据这次的调查结果,何梅再次向塞北市政府提出建议,让基层组织进一步做好拆迁政策宣传工作,对少数住户进行入户宣传,深入细质地做好思想工作,争取更多的住户支持拆迁工作。
按照塞北市政府的要求,基层组织动员干部“零五三”深入到住户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一户一户地做工作,一人一人地做工作,把能争取到的住户全部争取过来。经过几轮耐心细致的工作,绝大多数住户表示支持拆迁工作,只有个别人员还在顽固坚持自己的立场,提出了明显的不合理的要求,远超政策允许的补偿标准。
为了解决个别人的问题,何梅再次向塞北市政府提出建议,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拆迁工作条例,对显失公平公正的要求实行强制措施,保证拆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塞北市政府不具备出台具有法律效力的拆迁工作条例的资质,向上级建议启动立法程序在短期内也不可能有任何结果。但是,拆迁工作又不能不往下进行。
因此,何梅在海军的建议下,再次向塞北市提出建议,聘请法律顾问,由专业律师帮助何梅公司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拆迁难题。为了帮助支持何梅公司的拆迁工作,塞北市帮助何梅聘请了塞北市最有名气最有经验的律师团队担任何梅公司的法律顾问,专门研究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拆迁难题。
律师们经过认真讨论,也没有找到具体的可执行的支持拆迁工作的法律法规。如果要在法理上解决拆迁难题,就必须要把拆迁工作与现有的法律法规挂勾,找到与拆迁工作最相近的法律法规支持拆迁工作。找来找去,最后找到了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依靠居民自治拆迁,实行民主拆迁,可以在一定层次上解决依法拆迁的问题。
接到律师们提出的建议,何梅与海军进行了详细讨论,觉得律师们提出的建议有一定的法理依据,就把律师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招集在一起,讨论社区居民自治的问题。最后商定,把拆迁工作纳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之中,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自治公约规范社区居民对拆迁工作的要求。用民主的力量,对抗个别人员不合理的诉求,让社区自治组织拥有依法维护社区居民共同利益的权力。
律师与社区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和一部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成员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座谈,形成了社区居民支持拆迁工作的自治章程范本和自治公约范本,并交由社区居代表大会表决。这样,支持拆迁工作的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就形成了。整个要拆迁的那块老城区所有的社区自治组织,都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支持拆迁工作的社区居民自治公约,为何梅公司的拆迁工作提供了可以依靠的法理依据。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