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游遍唐人街【求打赏】(1/2)
“百万?行,你现在和芒果台领导沟通一下,然后直接传真一份合同过去,只要签字,立马打钱!”
影视公司内,当主编听到了手下的汇报后,前后几分钟就同意了萧凡的价格。
寻常来说,一本故事的剧本,是影视成本里面最低的费用。
但是,对于萧凡这个故事来说,加上现场市场的行情,超标也是正常。
对于《笔仙版权问题,萧凡知道,一定会有人过来找他,但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他。
本来,萧凡还在犹豫卖不卖版权,但是很快他就决定,卖!
为什么?很简单一个道理,首先如果他不卖的话,这个故事已经出来了。
就算别人不拍摄笔仙,换一个概念,搞一个车仙,搞一个水仙,都可以。
这样一来,他故事的看点就没有了,留在手上的价值更加没有了。
最重要的就是,他现在没有能力去拍摄这部电影。
如果让他自己拍摄的话,首先演员费,哪里来的?请明星就要几千万,哪里来的钱?
这是其一,成本问题。
其二,审核问题。华夏对于电影方面的审核力度十分之大,寻常的电影,没有背景的情况下,少说压一年。
就算萧凡拍摄的快,半年拍完,一年审核,一年半才能上映。
而这部电影,如果大卖,算他十个亿的票房。
百分之六十给影院,也就是说,他拿四个亿走。
成本算他两个亿,还有两个亿,开发商一分,拿到手的可能就是五千万,了不起爆火,赚了一个亿。
然后呢?
为了一个亿,需要付出一年多的时间,对于萧凡来说,简直就是傻逼行为。
像《笔仙这种故事,他脑海中要多少有多少,什么《咒怨,《午夜凶铃,《电锯惊魂等等等等,他拥有太多了而且还不重样。
为此,在这个时候,他为什么不卖版权?
卖了,他手上直接就到了百多万,对于他个人来说,拥有了一个起步的资金,以后做什么都轻松了。
而这方购买版权的人,有钱有势,在萧凡来算需要两年的时间,但是在他们眼中最多一年就能上映。
投资一两个亿,一年后翻一番,简直就是暴利。抢银行都没有这么来钱快的,所以两者完全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真正算的话,萧凡是赚了,一个不足为道的故事,买了百万,解决了当下所有的问题。
而人家,还承担着无数种风险。
.......
当萧凡彻底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点半了,他这一次醒来完全是因为女明星一个个唧唧咋咋的声音。
因为今天早上九点钟就要集合,她们这个点,再晚一点就要迟到了。
萧凡起身后,简单的洗漱后,便坐在沙发上等待着这些女神们打扮了。
点半起床,点五十五的时候,几人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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