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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的风光:清人笔记中的状元登科实录(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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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二)

潍县的两位状元曹鸿勋和王寿彭,都住在京师的南关新巷,而且,他们两家比邻而居。

《谏书稀庵笔记》的作者清人陈恒庆清德宗光绪十二年(1886年)中进士。猜想,在他的眼里,状元也是进士,自己和状元不同的地方,大约只是名次的先后而已吧。因为都是山东潍县的同乡,都是进士,又都在京为官,所以,陈恒庆和曹殿撰应该是非常熟识。既然熟识,说话可能就不会那么拘忌。记得有一次,陈恒庆曾对曹殿撰说:

“我参加殿试的时候,花了很大的功夫,恭恭敬敬地完成了殿试大考的七开半试卷,每一笔、每个字,我都认真抒写、一丝不苟,我如此用力用心,也只中了个二甲分部(即所谓的“第二甲”)。”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殿试大考的七开半试卷”:殿试开始,鸿胪寺官员先会引领考生到考桌前坐定,然后答题才正式开始。(《光绪丙戌科会试同年全录》)随考卷下发的,还有答题纸。答题纸长一尺四寸,为白宣纸,共八开,红栏格,每开十二行,每行二十二字,抬头顶格加二字,共二十四字。这样,每页不算抬头顶格,一共可写264字。答写完七开半为满卷,写满为1980字。为防止写错,要打草稿。正本要用端正楷书来写,格式严谨,不得涂改。可见,殿试不仅比试思想和文采,也要比试书法和缜密,乃至韧性和体力。

因为清楚王寿彭与曹殿撰是邻居,陈恒庆还开玩笑说:

“现在想想,真是有些后悔啊!我很后悔没有学习古人季雅,他所谓的”一千买宅,一万买邻”,如今看来,的确是不无道理啊!”

关于季雅买邻的事,也需要说明一下:南朝宋人季雅被贬为南康(今江西赣县)郡守后,他买下了当时辅国将军吕僧珍隔壁的一处宅院。吕僧珍问季雅房价花了多少钱?季雅回答到:“总值一千一百万钱”。吕僧珍非常吃惊,说到“这房价也太贵了吧!”季雅解释到:“我是用一百万钱买了这座房子,而用一千万钱买了这位邻居啊!”

陈恒庆的言下之意,大约就是在酸王寿彭,其潜台词是:王寿彭能够在殿试中高中状元,是不是得了比邻而居的同乡状元曹殿撰的暗中助力啊?当然,这里面或许还有陈恒庆参加殿试时,对曹殿撰没有给力的小小的抱怨;更多的,则是陈恒庆对自己没有荣登第一甲的遗憾。

曹殿撰听罢陈恒庆的话,也不避情面,笑着对他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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