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2/2)
“哎哟,亲爱的,咱减减肥成吗?”
孟少坤便说:“人家减着呢,这几天戒了零食,少吃荤、多吃素,我还天天带她出来跑步,人已经瘦一斤了。”
而对面,美年达见一美跌坐在地上,便一屁股坐到了一美大腿上,一美那竹竿腿险些给坐断了,美年达却还当自己是宝宝,往一美身上蹭来蹭去撒娇呢。
许久不见,美年达活泼了好多。
记得以前在家里,美年达一直是最内向、最不争不抢的一个,和一美有点像,一美便也更偏爱美年达一些。
看美年达玩具、食物总是被抢,还常常被雪碧、芬达孤立,一美便单独给美年达加餐,单独带美年达出去玩,有时雪碧、芬达过分了,一美也会去教训教训她们。
而现在,美年达整个开朗了起来。
不问也知道,这两年,美年达在孟少坤家里一定过得很幸福。
久别重逢,一美见了孟少坤竟有些尴尬。
于是一直装作逗美年达的样子,拒绝与孟少坤直面。
是林琳开口说了一句:“发型不错。”
孟少坤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寸头:“哈哈,军训剪的。”
听到这里,一美抬头看了孟少坤一眼。
以前觉得孟少坤五官一般,至少不算上乘,颜值全部仰仗刘海、得体的穿衣风格,以及干净阳光的气质。
只是如今剪了寸头,反倒显得五官更加突出了。
一美又逗了美年达一会儿,问:“哎?你们家格格呢?高中的时候不是说,等我们来北京了,介绍格格给我们认识一下的嘛,我还以为你们俩要一起来呢。”
孟少坤说:“格格,格格跟她额娘逛街去了。”
林琳又问:“我们什么时候去吃饭啊?”
“现在,现在就去。”
一美便问:“那美年达呢?餐厅应该不让带宠物吧。”
“嗯对,我得先把美年达送回去。”
离别总是不舍的——一美席地而坐在地上,整个人熊抱住毛茸茸的、肉肉的美年达,怎么也舍不得松手。
直到林琳来了一句:“哥,我饿了。”
一美:“好嘛……”
说着,又依依不舍了好一会儿,才放开了美年达,让孟少坤牵走了。
美年达两步一回头,也十分不舍。
一美嘴巴不自知地撅起来,冲美年达摆摆手。
林琳:“你用不用再哭一下呀?”
“我已经哭了。”说着,利落地一把抹掉了眼泪。
林琳:“……”顿了顿,“以后有时间再来看呗。话说你们家那三只大狗,你天天看还没看够啊?”
“每一只都是独特的个体,我跟每一只都有不同的感情好嘛!你们汉子可能理解不了我们少女这种细腻的情感,举个例子,就好像你天天面对我,你就不会想其他人,就不想见见别的朋友了吗?”
林琳摇摇头:“不会啊,一个已经够烦了啊。”
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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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波【新文预收】,《女博士的宅门日常》,轻松日常向,希望大家支持呀~
《千禧童话》也写了个文案,但不太满意,画风也不太对,就先不发上来啦
【文案】
我家二少奶奶,知书达理,温柔霸气!
进门一年,把白家上至人情世故、下至鸡毛蒜皮,打理得妥妥帖帖,又得老爷赏识,管起了工厂事务。
会开车、会讲洋文
还一口气,给白家生了三个大胖娃娃!
老爷说,二少奶奶一个,顶二少爷一万个都不止!
…
于宗兰听了,微微一笑。
遥想当年,她寒窗苦读二十二年,终得博士学位,还未来得及尝尝学历带来的甜头,便一朝穿越……
是个小姐、夫人的,便也罢了,原身身世那叫一个惨!
家中一贫如洗、家徒四壁
清清白白一闺女,还被白二少爷“玷污”
留下肚子里,一天天大起来的小家伙
以及一对八岁的弟弟妹妹
白家人丁不旺,一共两个少爷——大少爷病秧子,前不久死了;二少爷大猪蹄子,跟舞女私奔跑了
于宗兰死而复生,白老爷诚心请婚,于宗兰思忖片刻,果断带上弟弟妹妹嫁入白家,当起了二少奶奶!
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
“成亲”一年后,大猪蹄子回来了……
两人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家里鸡飞狗跳
“还过不过了!”
“不过了!”
于宗兰三个娃,背一个、抱一个,留下一个在白家继承家产,自己带上弟弟妹妹和娃娃,要回于家屯儿
老爷听闻,稳住了二少奶奶,又把二少爷叫到里间
往二少爷口袋塞了一把银票
二少爷卖乖:“爹,您这是干什么呀~”
“找一个地方躲躲,这一个月,先别回来。爹对不住你。”说着,闭上眼深深吸了一口气,呼出来,眼神一变,举起了拐杖便一下下向二少爷呼过去,“小兔崽子!叫你欺负宗兰丫头!叫你跟宗兰吵架!叫你把宗兰逼走!小王八羔子!”
二少爷连滚带爬,滚出了白家
老爷在门口喊:“滚!滚犊子!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宗兰:“爹……”
嗯,坚持看到了这里的盆友们,这本书想了好多名字《宅门扯淡日常》、《二少奶奶当家日常》、《二少奶奶扯淡日常》、还有现在暂定的《女博士的宅门日常》,热心小伙伴们,可以说下哪个名字更好一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