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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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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云琛起初也没料到会在这里遇到她, 他不过是为了避着那一屋子的人才出来走走, 却不想会在园子里偶遇秦筝, 若是这种巧合再多几次,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与她有缘。

“色深紫,有十五萼, 干紫英红,得所养则歧而生,至有二十萼。花头差大,色映人目,如翔鸾翥凤, 千态万状。叶则高大刚毅劲节, 苍然可爱。这确是紫兰无疑,人常道千两黄金易得, 知己一个也难求,恰好我府上有几株紫兰, 乃是前些年出门游学偶然间寻得的,阿筝妹妹若是喜欢,我便让寻个机会叫你恪大哥带去府上如何?”

秦筝听了这话,先是一阵喜悦,而后便思索起来,她与傅云琛不过是几面之缘, 并未深交, 而且他也只是因为秦恪和顾清运的关系才会称她一声阿筝妹妹, 知己是真的说不上, 更何况他将来是要当丞相的人,他的东西是好拿的吗?

冷静,一定要冷静,秦筝极力克制激动喜悦的情绪,“傅二哥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虽不是什么君子,却也明白君子不夺人所爱的道理,傅二哥寻得此花不易,就不必再忍痛割爱送与我。”

傅云琛见她说的一本正经,若不是察觉到她眼中的一丝不舍,倒还真要以为她不想要这紫兰,当即微微一笑,漫不经心地道:“阿筝妹妹不必有思想负担,这紫兰我正愁养的多了三两株,寻思着找到一个同爱此花的人送了过去,不想今日就遇上了,这或许就是天意,阿筝妹妹莫要再推辞。”

秦筝瞧着这架势是推脱不过,当下也不再拒绝,大方朝他释然一笑悠悠答道:“如此,多谢傅二哥,作为回礼,我院中里有些墨菊,过些日子叫恪大哥带给你一盆吧。”

傅云琛却之不恭,一派温文尔雅的样子,“菊乃花中隐士,高风亮节,阿筝妹妹的回礼我很喜欢。”

秦筝闻听此言,心中对他的好感又增添几分,这个未来的丞相大人心性虽然不简单,但却不是个难相与的。

“此间乃南安王府,离席太久恐惹人口舌,不若这会子便一道回去?”

傅云琛笑答:“也好。”

二人并排走着,身子却隔了两尺有余,如此一来二人便是叫人看见了也不会有多余的想法。

“你秦恪大哥如今是翰林院的编修,办事也得心应手,想来今年年底的考核不会差。”傅云琛为了化解两人间略显尴尬的气氛,同她聊起天来。

他忽然同我说起朝堂之事,莫非是想试探我对朝堂之争是否上心?如是想着,秦筝敛敛神含笑道:“朝堂之事不是我一介女流能懂的,不过还是要借傅二哥的吉言。年关将近,洛阳却还未曾下过雪。”

这丫头未免想的太多,居然怀疑我想试探她,明明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女娃娃,为何会有这般精明老练的心性。

“你很喜欢雪?”傅云琛轻启薄唇问她道。

秦筝点点头,轻声说道:“我喜欢下过雪后的洛阳,白茫茫的一片瞧着甚是干净。”

傅云琛沉默着思考她这句话里的意思,不再言语。

两人一道回到戏园,发现戏已经唱的差不多了,又是一刻钟过去,戏才止住,于是南安王妃又引着众人往正堂大厅里去。

厅里已经置了几张长的桌椅,桌上有笔墨纸砚,每一方砚台前都有一名侍女研磨,王妃娘娘的意思再明显不过,考一考他们的才学。

“今日诸位公子小姐去梅园赏了一遭梅,想来心中定然有所想法,不若将其做成一首词或者诗可好?”南安王妃用委婉的方式命令起在场的世家及官家公子和小姐。

众人闻言,齐齐往桌前站好,拿起毛笔在砚台沾了墨水作诗作词。

大历历来重文,加之国力雄厚百姓安居乐业,作诗作词倍受推崇,当今太后当年得以进宫面圣亦是因为文采斐然,精通诗词歌赋,如此一来,女子能作诗词之风盛行。

两刻钟过去,陆陆续续有人将纸稿送与南安王妃阅览。

南安王妃端坐在梨花木椅上一一看过,略思考一会儿,从侍女手中拿了菖蒲水擦擦眼睛后,含笑说道:“女子中诗词中上佳者当属霍二姑娘,秦三姑娘,柳姑娘。男子中诗词上佳者当属傅二公子,霍三公子,李公子。”

霍二小姐霍玉与霍三公子霍成启皆是出自霍府,即秦清菡之夫的妹妹与弟弟,秦筝与对霍府的印象一向很好,这会子听得他们的诗作都入了南安王妃的眼,心中自是高兴,打量着有机会定要在长姐面上夸赞二人一番,叫长姐也高兴高兴。

秦萱自知才学不如秦筝,这会子见了秦筝面上的笑意,又见傅云琛方才看向秦筝的目光里有几分欣赏,不禁怒气上涌,为何他们的眼中都是这个病怏怏的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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