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1/2)
路易双眸闪过寒意, 如一抹压城黑雾弥漫在山海之间,酝酿着什么危险的事物, 手指自下唐知白颚滑向脖颈, 轻轻抚摸着……
莫轶……
真是很多年没有听到过这称呼了。
这个对他熟悉而陌生的名字,代表了他不愿回想肮脏不堪的过往,代表了他极度厌恶仇恨社会的自我,每次因这名字想起自己的血液里流淌的竟然是这样恶心的基因,路易心中那股无名丑恶报复嗜血之意,燃烧得愈恶劣。
他六岁之前没有离开过地下室,见过阳光。
时至如今,每每午夜回醒,那些成批的奴隶惨叫求饶还萦绕在耳边, 被放血吸干、被碾成肉糜,那流淌的血液渗透古老破败的墙壁, 在那间小小的地下室里, 枕着破褥无时无刻感受人如蝼蚁的脆弱卑微, 直到麻木。
兰开斯特公爵是个恶心的肥猪, 痴迷于性和少女死亡, 终日沉迷研究各种奇怪用途的刑具施加在上面,玛丽·罗伯茨更是个可恶的女人,死在她手中的人命不计其数, 不单沐浴鲜血, 甚至将动物肢体与人的尸体缝合, 制成各种所谓的人体艺术品, 还高傲得意。
每次刑架上的人叫得越惨,他们的兴奋嘴脸就越扭曲,小时候的路易便是生存于这样的牢狱中。
记忆里,他的亲生母亲整日躺在角落里生命如枯草,沉默寡言,每一秒都是最后的喘息,这样的绝望日子,在他出生之前经历过很长很长……
直到死亡那一刻,这个女人脸上才有了向死而生的喜悦,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败落的灵魂能散发出这样的活力,黑暗逼仄的空间中,因为过度愉悦,甚至五官依稀回复着年轻时的明艳色彩。
最残忍的是,他那时年幼,但并不无知,知道他的亲生母亲并不爱他,只是拿自己当个续命的工具,延续着她那早已苟延残喘破败不堪的身躯。
即便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很清醒,清楚知道但凡活着,就不能愚昧无知,可渴望亲情的他还是终日选择自欺欺人,蒙骗自己。
最终也只能亲自送走在他怀中死亡的母亲,那女人诡异的微笑着,就像传达圣意离去的天使一样。
双手无名指上还残留着练习刀片的厚茧,提醒自己,他不叫莫轶,也不姓兰开斯特。
最脆弱危险的位置掌控在别人手里,唐知白被他似有若无的手指撩拨得寒毛竖起,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忍不住推了推路易,小声唤道:“路易?”
低下头,路易温柔地注视这他,危险而深情,“记得白在很小的时候就问过我,‘认不认识莫轶这个人’,原话是这样的一字不差,这个莫轶有什么特别吗?”
说到莫轶着两个字的时候,他加重了语调。
唐知白心中‘咯哒’一声,窝在他怀里慌乱地缩了缩,刚知道斯诺、夏普死了,竟然把自己吓成这样,差一点说漏嘴,他更是没有想到,路易的记性这么好。
路易柔声追问,“白,你是在害怕吗?在害怕什么?为什么害怕?”
竟问得唐知白有些发毛。
他犹犹豫豫,纠结片刻,最后还是咬紧牙关装不知道,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到来,真实发展早已和《伦敦风云录》剧情相偏离,而有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过无稽之谈,反而会引来自我怀疑和危险
生活在这里这么久,唐知白早已不能将人当作书中角色游戏对待,路易对他而言更是亲人。
“没……没什么?”唐知白嗫嚅着,抬手看了眼手表时间,便当即推了推他,说道,“到时间了,你不是要去诊所工作吗?快走吧,霍金斯医生对我们这么好,总要勤奋报答他的。”
路易面无表情,打量他的模样,明显就是心中有鬼的模样。既然他不想说,他也不会追问,从小到大唐知白每一件事他都清楚知道,可唯独这件事他不知道。有隐瞒的感觉让路易很不舒服,一不舒服就想做些危险未知的事情。
“好。”
路易整理一番,便出门工作了。
方才唐知白拦着路易,不让他收拾餐具,就是想趁今天身体好转整理一下这个,两人未来居住的小屋。
虽然前途未卜,路上也布满荆棘,可是能和路易在一起,情况就不算糟糕,甚至有几丝甜蜜在。见阳光灿烂,将这间主调白色公寓照得透亮,他起身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身心舒展。
虽然重生过来十几年了,基本功已经生疏,但他不是娇气的人,慢慢学习做事还是可以的。
所以洗完餐具,就戴上口罩,拖扫擦拭,各个角落都仔细观察,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彻彻底底的打扫才完这间公寓,等最后擦完窗户,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他摩挲着下巴考虑片刻。
便拿了钱下楼,克林顿鱼龙混杂,比上城区更有人气味,但他也不敢逛远,就近买了几束花抱了上来。
将花栽好,唐知白放在能光线充足的阳台上,见鲜红色花瓣摇曳在明媚阳光,好看极了,浇水时都忍不住扬起嘴角,一扫半月以来积压的烦郁,心情大好。
一阵娇俏地笑声打断了他的沉浸,这声音悦耳像风铃一样,很可人动听,唐知白诧异地寻声望去,见到右边阳台上有个棕发大眼的姑娘也在浇花,五官精致不凡,正看着他吃吃的笑。
许是看懂了唐知白的疑惑,棕发姑娘伸手指了指他的花。
“你养的那个叫沙漠玫瑰,很耐旱,一个月只需要浇一次水。你一次性浇这么多,最好赶紧把它移出来换土壤,否则三四天就会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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