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家(11)(1/2)
这一点我是知道的。曼弗雷德死后的一个时期,我过得十分艰难。我想搞清楚自己错在哪儿,想搞清楚曼弗雷德为什么没有坚持住。我们都说好了要相互鼓励,相互支持,坚强面对的。但是,他却因为我迟迟未到,以为我抛弃了他,在实在无法忍受痛苦的情况下,喝得酩酊大醉,结果发生严重车祸,不治身亡。所以,我在大学图书馆查阅了大量资料,知道德国在1870年制定法律175条款,规定:“任何一个男性,对另外一个男性或动物做出猥亵行为,或同意参加这类性质的活动,将被判刑。”至于女人爱女人,将不受惩罚,虽然1912年最高法院曾有意将其列入条款。根据德国法院的记录,1894-1914年间,每年都有数百人遭受这条法律的打击。1919-1933年期间,德国法院根据这个“175”条款,宣判了9万起同性恋案件。而且,至今这一条款仍然没有被废除,男性间的同性性行为仍然属于刑事犯罪。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现在跟我说这个,是教导我,还是为自己辩解?
“一次大战以后,情况有所好转,据说当时的德国至少有120万男同性恋者。”
父亲眯起眼睛,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回味当年那段幸福时光。
“那倒是个好时期,你们可以堂堂正正地相爱了。”我不无揶揄地说道。
父亲没有理会我,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
“没有,约瑟夫坚持保密。当年为这事,我们没少吵架。一般情况下,他几乎都听我的,但是在这个事情上,他一点不让步。起初,我以为是他没有勇气,或是觉得愧对我的父母,但是后来我才明白,他这样坚持,其实是在保护我。”
“保护你?”
“那个时期,国家政局不稳,而且175条款并没有被废除,所以公开同性恋身份怎么着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在大学里,你也没暴露吗?”
“那时的柏林和巴黎、伦敦一起成为欧洲三大同性恋中心。大学里确实有很多同性恋社团。那些社团的成员大都很激进,很活跃,热衷政治、社会活动。而我,你知道的,我很傲慢、矜持,不容易交朋友,又对政治不感兴趣,我始终不是纳粹党员,而且,我心中只有一个约瑟夫。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相关的组织和集会,所以,没有人知道或确定我爱的是男人。”
算起来,父亲是1931年夏天开始在柏林大学医学院学习的,到1938年拿到博士学位,整整7年时间。如果他真的始终忠实于约瑟夫的爱情,还确实挺叫人感动的,也当得起约瑟夫如此待他。
“你们一直严守秘密,那奶奶他们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维尔马?”我似乎把探寻自己身世的念头暂时搁在了一边,而是对父亲和约瑟夫之间的事越来越感兴趣,因为这事始终困扰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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