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官(2/2)
交结凶邪。叨取荣显。奸险隂慝。因事尽彰。顷为吏部侍郎。令沈仪于内人宋若宪处。密求宰相。及事蹤败露。文字犹存。阅视之际。良深叹骇。既专枢柄。益附私党。附下罔上。废义灭公。言多矫诬。动挟欺诈。伤风败政。负我何深。案诸刑章。法在无赦。尚以早经任使。赐以全生。投之裔夷。实我恩贷。呜呼。知人则哲。朕方自咎。为臣茍进。当鉴于斯。百尔君子。宜体予意。(《唐大诏令集卷五十七三贬李宗闵潮州司户制》,亦见于《全唐文唐卷七十 贬李宗闵潮州司户制》)
新史《唐书》言,宋若宪代司祕书,文宗尚学。此之司祕书,譬若太宗、高宗时之才人承旨之职也。
宋氏五姐妹宋若莘最长,次为宋若昭、宋若伦、宋若宪、宋若荀。贞元四年(公元788年),昭义节度使李抱真表荐以闻。德宗俱召入宫,试以诗赋,兼问经史中大义,深加赏叹(《旧唐书 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后妃下 女学士尚宫宋氏》)。贞元七年(公元791年),祕禁图籍,诏宋若莘总领,又同时入宫者五人,宋若宪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卒(《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五 唐纪六十一 大和九年》(大和九年,公元835年)八月,丙子,又贬李宗闵潮州司户,赐宋若宪死),以时推之,即宋若宪于宫中之所度时年过47年之久,则末宋若宪卒之年,当六十左近也。时唐文宗方二十六、七,决无可能以方二十六、七之帝王宠幸六十左近之老妇理。年方二十六、七之文宗所下三贬李宗闵潮州司户制《唐大诏令集卷五十七三贬李宗闵潮州司户制》以罪赐死之年六十左近之宋若宪,所以非官称,而名年六十左近之祕书宋若宪之内人宋若宪者。是以宫中有职者降罪,称内人贬庶之意也。亦内人乃普通宫婢宫人之称之一证也。
宋氏五姐妹中,一者,元和末,宋若莘卒,赠河内郡君。
二者,宋若昭卒,赠梁国夫人,以卤簿葬。二者卒之官赠皆外命妇之称,非承恩者也。
三者,宋若宪自唐德宗、唐顺宗、唐宪宗、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历事六朝,宋若宪若经先朝蒙恩,如何六十余时得为年方二十六、七之唐文宗之祕书承旨之职也。此亦可为宫之女官多有未经承恩之一例证。譬之若唐太宗皇帝之承旨才人武曌之未经承恩也。
四、五者,若伦、若荀早卒,不论。
以上唐之宋氏五姐妹入宫之为女官至卒,皆未经承恩也。
此宫之称女官、内人者,非即为承恩女官、承恩内人之详例证。以或为宫官、或为未承恩内官、未承恩内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