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我常常因自己不够变态,而感到与他们这些封建主义战士格格不入(2/2)
山谷之中,一整支披甲部队,正有条不紊的行进着。
这支总数近1200人的部队,以封建骑士及其扈从为核心,由大战时的名将之子,现任杜努瓦伯爵担任领袖。
而这位杜努瓦伯爵,此时焦头烂额。
“喂,副官!有援兵的消息了么?”
“回大人,阿米斯伯爵和兰斯总主教,都没音讯。”
“戈德温主教呢?说好的半岛骑士团呢?”
“……主教说,在路上了。”
“我他妈知道在路上,我问的是几时能到!”
杜努瓦伯爵宽厚的八字胡一颤一颤的,整个人怒发冲冠,暴跳如雷。
最开始明明说好,这是一次早已定好的、瓮中捉鳖的平叛,是一场只需要集合优势兵力,一波打上去就完了的攻城战,而后就是奖励关的城内扫荡。
怀着镀金包装、积累功绩,子承父业就任王国将军的心,杜努瓦伯爵极其轻松惬意的,带着自己那为数不多的骑士与私兵,就任了平叛部队的指挥官。
然后,连一周不到,情势就急转直下。
先是北地传出豺狼人活动的消息,而后是康匹涅城率先爆发起义,还冒出了一个不知所谓的圣女,以及所谓的神迹。
同日,朗格尔城起义如期爆发,平叛的命令也正式传来。怀着忐忑的心,伯爵开始带队向北,结果次日,北地攻守同盟的消息来了。
自那以后,坏消息一个接一个。直到现在,原本以为的四方聚合围攻一城,事实上,已经成了自己要单挑三城联军。
开什么玩笑?
我可是高贵的世袭伯爵,难道真的要在边境平叛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以身犯险?
谁爱死谁死去!
话虽如此,但对于这种早几个月就开始筹划的事,临阵违抗王命,是绝对不可采取的最差行径。
思来想去,杜努瓦伯爵选择了永远的秘诀——拖。
常规行军也就每天18-24公里。就算说让我们急行军,但毕竟我还带着攻城器具呢,90公里走四五天,很合理吧?
别催我,我已经尽力了,前线部队情况很多的,我可是谨慎的指挥官。真要催,就多催催那三路援军。
就这样,从康匹涅城起义开始的行军,直到两天半后的黄昏时分,也才刚到兰斯城与朗格尔城的中间地带。
但即便如此,距离抵达北境地区、实在拖无可拖的地步,也只剩下最后两天的冗余了。
很难想象,组成了攻守同盟的北地,会放任自己以少数兵力,强攻朗格尔城。
无论如何,最晚大后天清晨,早的话后天的这个时候,多半就要真正开始战斗了。
一场胜负难料,甚至自己本人都要以身犯险的,绝对不划算的战斗。
“……再放一次信鸽,催一催援军。以及,传令下去,过了这个山谷后就准备安营扎寨吧。”
杜努瓦伯爵对着副官下令道。
看着副官远去的身影,伯爵心中思绪万千。
看着远方伯爵的身影,于连心中同样思绪万千。
“……这就是‘平叛部队’么?”让娜问道。
“应该是了,看起来也没有第二支驻扎于此的部队。”
一边回应,于连认真确认对方的行军编制,心中逐渐有了定论。
这支部队的骑兵比例高的吓人,不过1200人的部队内,居然有近200名披甲骑士。
更进一步细分,大约七八十名封建骑士,带着他们的扈从骑士,再加上4-6名步兵、弩兵杂役,组成了七八十个小团体,构成了这支部队过半数的中间力量。
剩余五十名左右的骑兵,围绕在指挥官周围。抛去几名轻甲的传令兵,其他的看起来似乎是伯爵的私兵;从装备制式与否上区分,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似乎是雇佣来的。
至于剩下的步兵们,似乎大部分是辎重部队或征召兵,专业性应该并不比北地的民兵强,甚至是否有实际战斗力,都得打个问号。
唯有被拖在队伍最后的那几架马车,让于连有些头疼。
一台投石车,以及一门掩盖都掩盖不住的,青铜火炮。
巨型青铜射石火炮,是口径超过60公分、弹丸足有100公斤的,力大砖飞的代表。
虽然这东西看起来,基本谈不上精度,但如果不拿它当炮兵用,而是作为某种代替攻城锤的攻城器械,那简直太恐怖了。
离了大谱的战争神器。
“那么,该如何处理这些敌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