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天条目录(2/2)
从资源的开采分配,到各族之间的交流互通,事无巨细,皆有详尽律法。
天条总则
1. 三界各族均需遵循天地秩序,严禁蓄意挑起跨族大规模战争,违者全族将遭受各界共诛。
2. 任何圣人不得使用灭绝性法术、魔器危害各界生灵,违规者将被天道封印或诛杀,以维护洪荒和平与稳定。
灵地与资源管理
1. 公共灵地由各族共同守护,严禁私自霸占、破坏,违规者万年内禁止进入灵地,还需以自身灵力滋养受损灵地。
2. 不得在灵地核心区域擅自建造据点、布置禁制,如有需要,必须经各族议会商议同意。
3. 禁止在灵地内过度汲取灵气,避免导致灵地枯竭,违规者需以自身灵力滋养灵地,直至恢复生机。
4. 各族发现上古遗迹、神秘法宝,需上报各族议会,共同探索并根据贡献、机缘等因素公平分配。
种族关系与行为规范
1. 严禁恶意屠杀、奴役其他种族修行者,违规者交由受害种族自行处置,以彰显公正。
2. 不得故意在其他种族聚居地释放瘟疫、诅咒等恶意手段,违者全族需向受害方赔偿损失并公开致歉。
3. 禁止在其他种族重要祭祀、庆典时挑衅、捣乱,违规者需向受害种族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赔偿。
4. 各族之间签订的契约需严格遵守,若有违背,违规方需重新立约并对受害方进行补偿。
修行与传承保护
1. 严禁窃取其他种族的修行功法、传承秘籍,违规者将被废除修为,以保护各族传承的完整性。
2. 不得干扰其他种族的传承仪式、闭关修行,如有违反,需为受干扰者护法相应时长以弥补过错。
3. 在种族交流大会上,禁止恶意羞辱、伤害其他种族代表,违规者禁赛百年,确保交流环境和谐。
各族特殊规定
1. 玄门弟子:需严守清规,不得与魔族来往,违者逐出师门并受各界通缉;不可利用法术谋取私利、欺压弱者,否则将受到门派与各族议会的联合惩处;严禁以玄门名义挑起种族纷争,违规者所在门派需公开谢罪。
2. 仙族:不得滥用仙法干涉他族内政,违规者贬为散仙;不可在仙界之外随意显露仙威、破坏洪荒秩序,如有违反,需下凡历劫;严禁私自传授仙法给未被认可的种族,违规者仙法将被没收。
3. 妖族:不得随意在人类与其他种族领地内肆虐、化形扰民,应选择幽居之地潜心修炼;不可违背与其他种族签订的契约,违规者妖族需重新立约补偿;严禁在非争斗情况下吞噬其他种族生灵,违者囚禁千年。
4. 魔族:不得随意攻击其他种族,若有冲突需先递交战书;不可在其他种族领地内暗中散播魔气、腐蚀生灵,如有违反,需净化被污染区域并进行赔偿;严禁奴役其他种族为魔奴,违规者魔器没收、受刑万年。
5. 龙凤麒麟三族:不得凭借血脉优势欺凌其他种族,违规者需向各族议会请罪;不可随意破坏天地祥瑞之象,影响各界气运,如有违反,需以自身祥瑞之力修复;严禁私自垄断天地奇珍,应公平分配。
6. 凶兽:不得肆意践踏他族领地、袭击无辜,需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可在迁徙途中对其他种族聚居地造成毁灭性破坏,如有需要迁徙,需提前通报并选择合适路线,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严禁凶兽群体围攻其他种族,如有冲突,需一对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