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2(1/2)
第五天了。
向梓桑根本忘不掉那一幕。
推开大门所看到的那一幕。
米白的布艺沙发,被殷红血色染透近半,无力垂挂在沙发扶手外的,是一只紧握尖刀的瘦长手臂,触目惊心的血流顺着苍白肌肤,在那银光森然的锋利刀刃上汇聚成血珠,一滴又一滴,滴答,滴答,溅落地板。
那是连云驰,那个有着细长明眸,和温善良脸庞,时常在黑夜里孤伤又绝望的男孩,浑身血与伤,坐在她最爱的米白沙发上,如同一副静态的立体画,瞠目无声,双唇翕张,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
那一刻,她惊骇得发不出声,不顾一切的冲进去——
“梓桑姐,梓桑姐,梓桑姐!”
好像有人在叫她,向梓桑一副迷茫懵懂,如梦游般,朝声源处望去。
哦,是可彤。她收魂敛神,提笑应了声。
“梓桑姐你还好吧?”乔可彤一脸关切:“你脸色好差呀!是不是今天那些警察为难你了?”
“没啦。”向梓桑轻拍了拍双颊,又笑了笑,“他们很友好。”警察找她只是例行询问,针对她所供信息的部分细节做进一步确认,并且表示,目前已锁定嫌犯,不出意外本周就能破案。
“那就好。”见她真没事,乔可彤拉过椅子坐下,嘴里念叨:“好讨厌啊又下雨了!待会回去路又好难走!”没等向梓桑回应自顾又说:“不过下雨也好,可以早点收工回家!反正也没什么客人。”
“嗯。”向梓桑拾起笔,继续被自己中断的账目检查。
“对了,梓桑姐,你那里……应该是不能住了吧?”乔可彤小心翼翼地问,几天前当她得知向梓桑的住所陈尸成为犯罪现场时,吓得手中的早点当场掉地,呆若木鸡大半天,最后却憋出一句:“也太惊悚了吧!我最近才迷上悬爱小言啊啊!”
向梓桑闻言微怔,很快摇头,“不住了。”
“那你不是要搬家?打算几时搬呀?”
“等案子破了吧。”心口突然就闷闷的,向梓桑干脆放下笔,端起一旁的水杯。
“也是,案子没破警察肯定不希望有人破坏犯罪现场,”乔可彤又道,“而且我看小说美剧里啊,嫌犯大都有返回犯罪现场的可能,现在回去搬家好有生命风险!”
“对了梓桑姐,你想搬去哪?”乔可彤再问:“是要跟梓妙姐住吗?还是另外再找?或者你干脆来我家好啦!我家房间多,虽然不是豪宅,可也很宽敞舒适哒!”
“还不清楚,到时候再说吧。”向梓桑看着才检查一半的账目,暗自叹息。这几天她完全不在状态,做事常常做到一半就莫名停下,不断回放那一幕,想起那个在自己眼前停止呼吸的男孩。
看来今天又是完不成了。她轻叹,将账本收进抽屉。
“好吧。不过我还是好想你来跟我住,”乔可彤继续说:“我爸妈最喜欢人多热闹了,你要是能来他们一定特别开心!”乔可彤一向善解人意,心知向梓桑因尸案受扰,一直试着转移她的注意力。
“我会认真考虑,谢谢你可彤。”向梓桑莞尔,很感激朋友的关怀。
“说好了哈!”乔可彤十分高兴,正打算再聊点什么,工作间的门突然打开,手抓门柄的向梓妙一脸皱眉:“还聊?赶紧把卫生搞了下班!梓桑,待会陪我去趟超市。”
“哦,好。”向梓桑站起来。
“来啦来啦。”乔可彤附和,目送大老板进工作间,她偷偷在向梓桑耳畔吐舌,“梓妙姐好凶,肯定又是大姨妈来了!”
♀◆♂
城的另一端。
易彬将半湿的毛巾搭在椅背,坐下来,燃起烟,凝望着窗外淅沥夜雨,沉思案情中。
已是案发第五天。
五天里,经法检鉴定、现场勘查、调查走访,对案件各细节的反复推敲分析,确认于702室发现的连云驰系自杀,而701室三名死者中的二人乃他所为,即卒于次卧的黄大炜和林宗;但死亡时间早于二人的连云殷,即连云驰胞兄,死因却是被一刀刺中心脏要害,如此精确的伤口,绝非精神错乱的连云驰能够做到。据调查兄弟二人感情亲厚,连云殷非常爱护这个弟弟,连云驰因突发精神错乱持刀弑兄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更可能的真实情况是,发现兄长身亡,诱发了连云驰的精神分裂,最终导致血案的发生。
那么,杀害连云殷的凶手是谁?
701的入口有三处:大门、厨房窗台、次卧阳台。
厨房的铁窗空隙不足以成年人钻入,周围又无任何撬开或近期改装痕迹,可排除;凶手更不可能由次卧阳台越过黄林二人进屋,据保安及其他住户反映,当晚7点后701室一直亮灯,并且现场表明四人均在家用餐,入夜又下暴雨,外出几率不大;当然假设过凶手是黄林二人的可能,但几人自幼相识,关系不错,更别说合伙制贩假药多年。经对几人银行账户的调查,连云殷作为领头人,一向大方,利益分配合理,不存在因利不均,痛下杀手。且凶手若是黄林二人,他们根本不会死,甚至还会将连云驰一并杀害、抛尸。
以上排除后,凶手入室的途径只可能是大门。但大门毫无强行闯入迹象,说明是死者主动让凶手进屋,以此推测凶手或跟几名死者相识,至少不会引起死者的防备。这个人,许是连云殷认识的人。
连云殷死亡时间在21:00至23:00之间,这个时段尚不晚,凶手入室的确不会引起怀疑。可是什么样的人能轻易进屋,又在不引起屋内另外三个男人察觉的情况下,于主卧将连云殷杀害并顺利离去?
物业保安、维修人员?抑或生意伙伴?亲戚?仇家?情人?
每一种可能他们都考虑到了,并深入调查,却没有一个符合他给出的犯罪人侧写。
连云殷的死亡现场极其凌乱,但无打斗迹象,更像是连云驰发现哥哥死后精神病症发作而为。
凶手能够接近体格高大精壮、生性狐疑警觉的连云殷,并有能力将其一刀击毙,且为混淆法检,在死者身上制造不少看似凌乱无章的刀伤,并将抽屉内的大量现金取走,不留下任何指纹和痕迹,这种种,足以让他做出侧写:
一、凶手为女性,年龄在22-35岁之间,容貌姣好,身形健美,非常具有女性魅力;
二、凶手具备一定的医学解剖知识,高智商,处事冷静、富有组织条理性,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在生活中多半独居;
三、凶手与死者并无直接关系,但道德观强烈,具有非常鲜明的奖惩意识,她杀连云殷,更像是一种社会卫道夫的清理行为。经深入侦查,他们发现连云殷等人在原籍地劣迹斑斑,除连云驰外,三人皆有过牢狱史,连云殷还曾卷入一宗女研究生的亡案中,但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几人今年初才来到南方,落地百城,也是近两个月的事。
“卧槽!易队,你这次的嫌疑人怎么感觉侧写出了个女杀手?百城这特么个小地方居然卧虎藏龙!”看到他在白板上的描述时范小智惊呼,但同组的吴胜堂提出异议:
“我不赞同凶手是女性这一条。现勘表明,四名死者当晚都喝了不少酒,所以他们才各自呆在房间休息,酒醉状态中的死者有可能并不知道凶手入室,凶手的目的一开始也不是杀人,而是盗窃,甚至可能是职业窃贼。
结合城区派出所的记录,这两个月里附近发生了5起偷窃案,其中3起在居民住宅区。况且702住户也反映不久前看到有陌生人在楼道徘徊,不排除是窃贼踩点。说不定凶手一开始只是打算趁702住户外出行窃,结果意外发现701的房门没锁紧,又看到门外堆放的酒瓶,才大胆进屋。主卧最近大门,于是窃贼选择了连云殷的房间,也的确看到抽屉里的大量现金,原本以为能轻松得手,结果连云殷有醒来的迹象,知道对方非善类,小偷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连云殷完全清醒前一刀将其刺死。”
“嗯嗯,吴哥的推断也很有道理。”范小智摸着下巴,表示认同。
“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第二次现勘我跟阿德反复试了701的房门,我们发现门锁并不牢固,关门后容易滑开,不仔细检查很难发现。”吴胜堂解释,“如果我的推断没错,也正好解释为何连云驰会出现在702。显然窃贼是在撬开702的大门后发现701门没锁紧,才临时起意溜进701行窃杀人。而连云驰被刺激杀人后走出房门发现702门没关才进去。”
虽与自己的分析大相径庭,但不失为另一条思路,易彬未表示反对,汇报上级,并从两方面着手,加大侦查力度。只是在众人大海捞针般开展调查时,技术科意外有了新线索。
在从现场带回来的连云驰的一瓶非处方药瓶身上,发现一枚新指纹,经对比,指纹是一名有偷窃伤害罪前科的惯犯留下的,叫韦昌华,百城东县人,年前才出狱,现人就在百城,近期时常在案发片区出没。
这一最新线索让高强度忙碌了几天的刑侦队振奋不已。吴胜堂更是主动请缨带队抓捕,盯梢从前天开始,只是那韦昌华似乎有所警觉,连续两天未见踪影。
身为队长,易彬一向率先垂范,不落下任何一次行动。这次的抓捕由吴胜堂主帅,他后援,连轴忙了数十个小时,直到方才回来稍作休息,凌晨再去换班。
虽有倦意,但他毫无休息的欲望,他在等一通电话。
对于同侪的推断,他不是不赞同,只是多年的刑侦经验和直觉告诉他,就算韦昌华是凶手,也并非杀害连云殷的真凶。
直觉并不可靠,他需要证据。他正在等待的,就是一个可以间接证明自己直觉的证据。
燃尽的烟灰带着微温的热,几度落在手背,终于唤回他的神思。
看了眼自燃过半的香烟,他动了动手,将之捻灭于烟灰缸,与此同时,目光触及放在一旁的钥匙。
那是702的大门钥匙。
平静无波的面容微动,一直深锁的眉宇不由舒展,他伸手取过来。
只是一把很普通的钥匙,甚至没钥匙扣,是向梓桑直接从钥匙串取下的。他清晰记得当时的她,眼眶微红,面容隐忍悲伤,费了很大劲才取下,钥匙递到他手中,大大的双眼一瞬不瞬看着他,声音低哑轻颤:“警察同志,钥匙给你,请你们……尽早抓到凶手!”
他从来不曾想过,会以这般的方式,走进自己的梦中,如此真实的直面那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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