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路见不平(1/2)
午后刺目而炙热的阳光照射在林岚的脸上,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宣示着:“离我落山还早着呢。”
也没什么事好干的林岚决定逛一逛当地的集市,看看有没有值得带回去的纪念品。
但很快他就对这一决定感到后悔,原因是他严重低估了当地人的‘好客’程度。
托当地治安官不作为的福,瓦奈镇的小偷小贼简直泛滥成灾,另外还有许多缠着人要钱的小孩儿,你若不给的话,他们会一直跟在你后面骚扰你,除非你能威慑住他们。
你若给了钱,呵呵,那你等着吧,整个集市的小孩儿都会闻讯而至,把你当成好宰的肥羊。
初来此地的林岚根本不懂这些,再加上跟在他后面要钱的是一个楚楚可怜的小姑娘,于心不忍之下便施舍了几个铜子给她。
结果此举就跟捅了马蜂窝似的,他立刻被数十双脏兮兮的小手给包围了。
寸步难行,又不忍对这群衣不蔽体的可怜孩子动用暴力的林岚只好充当了一次大善人,撒出去约值5银币的铜子,以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分到够买一块面包的钱。
好在他最近手头宽裕,雷霆小队支付给他的那100金币的尾款,他暂时还没花出去,不然他哭都没地方哭。
随后他又遭到了小偷的光顾,尽管没丢什么(他装备以外的物品平时都放在储物空间里),但依旧让他很不开心。
更让他不开心的是,有个走路十分硬朗的老奶奶突然在他面前摔倒了,然后又哭又闹的说是他撞的。
这下林岚终于忍不住发作了,亮出了治安官的腰牌和镣铐,准备把这位玩碰瓷的老奶奶押到当地的治安所好好理论一番。
俗话说的好,民不与官斗,老奶奶见继续闹下去只会对自己不利,立刻换上笑颜,连连讪笑道:“误会,治安官大人,这绝对是个误会,是我自己滑倒的,跟您一点关系都没有。”然后不等林岚表态,飞一般的爬起来,挤开人群跑掉了。
若是只看身手,她根本不像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反而像十七八岁的小年轻。
也正是因为接连受气,窝了一肚子火,林岚打破了一贯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原则,管了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个卖头钗的人类摊主一不留神之下被一个小个子盗贼顺走了一支较为值钱的镀金头钗,为了挽回损失,他诬陷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可欺的狼人族少女偷了自己的东西。
但不曾想,那个狼人族少女只是看上去柔弱,实际上一点都不柔弱,在尚未转职的情况下级别就高达Lv3了,天赋和林岚曾经很看好的那个跳蚤窝青年斯宾塞有的一拼。
于是乎,惨剧发生了,试图对她展开强行搜身(实际上是想栽赃陷害)的人类摊主反被她扭断了胳膊,使得她受到的指控又多了一条故意伤人。
事实则证明,弱者总是更容易获得别人的同情和相信,大部分围观者都听信了那个惨叫连连的人类摊主的话,对那个无辜的狼人族少女进行了谴责,要求她赔偿摊主的损失和医药费。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个狼人族少女只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宽衣解带,准备用事实证明自己没偷对方的东西。
这时,从头到尾目睹了这一切的林岚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出了真相,揭露了摊主的无耻行径,帮那个狼人族少女洗清了冤屈,免遭脱衣示众之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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