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又一个村子(1/2)
自上次经历无名村庄的事,时间又过去了两个星期,八月初的现在是北道最热的时候,就洛伦和李仁栋周边,即使在雪地里,温度照样升到十几度,晚上融化的雪又会在零下的温度中结成冰,导致路尤其湿滑难走,两人在白天只能踩着一些残雪行进,或者借助那些融化成水的道路委屈前行,速度和效率都慢到极致。
“要是在孟多谷村,这时候大部分的雪都融化掉了,那个时候很方便走路啊!”李仁栋感慨一声,洛伦赞同地点头,虽然他在嘉里村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历法,但每年嘉里村的雪都会消失一两个月,算算应该就是最近了,嘉里村的纬度比孟多谷还要低一些,融雪时间也会更长。
这种天气最烦的还不是地面湿滑,而是鞋子进水,虽然两人的鞋子有专门处理过,但长久下来还是不免进水,连带着袜子和脚趾头都冰冷异常,晚上睡觉脱鞋脱袜子,早上起来就冻成冰疙瘩了,一天一双鞋,洛伦拿得再多也不够用啊!
晚上的时候给剩下的鞋子刷上用来防水的油,加强它们的防水能力,早上则拿出湿掉的鞋子行进,希望能通过升高的温度来晒干潮湿的鞋子,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效果很差。
如果能有时间把鞋子拿出来晒晒就好了,赶路的事怎么办?
“干脆休息两天好了,两天应该就能把鞋子都给晒干。”李仁栋提出建议,“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弄好鞋子后速度会变快,近几天是最难行走的一段时间,过几天应该就会很方便,要是到那个每天都很关键的时候鞋子不够用,浪费的东西就很夸张了。”
“嗯,有道理。”洛伦点点头,“找个干一点的地方扎帐篷吧?”
一说扎帐篷,李仁栋嘴角便是一翘,洛伦也适宜地笑出声。
自己和李大哥第一天在野外休息,钻进睡袋就直接睡了,结果两人都冻得受不了,半夜起来顶着难以睁开的眼把帐篷弄好,结果睡醒起来一看,两人弄的那个帐篷撑死算个大布罐子,垂下来把两具死尸一样的身躯遮住。再一瞧,旁边地面还放着许多没用到的钢条零件。随后每次要扎帐篷的时候两人就会想起这件事,给平淡乏味的行进生活增添了一些色彩。
趁着脚底的鞋子还没湿透,两人又往前走了一个小时,就是这个小时,让他们越过一个坡,瞧见了远处寥寥升腾起来的白烟。
有人?!这个发现让两人为之一震,乏味的生活哪怕只起一点涟漪也是极好的,更何况能见到他人的生活呢?在北道,可不是随处都能见到人的,两人行走月余,不过见到三四村落,都是零零散散的,规模狭小,别说孟多谷村,就是嘉里村也比它们强上百倍。
看这炊烟的模样,这村子也大不到哪里去,洛伦看了身边的李仁栋一眼,自己的李大哥是个纯粹的利己主义者,这是他自己跟洛伦说的,做不得假,平时的行为也是大都关注自身,但在两个星期前,两人在那个诡异村子经历的事,令洛伦对李仁栋大为改观,觉得李大哥并不是他自己所说的这种绝对的利己主义者,还是有民族大义在的。
强拖湿透的鞋子,踩在湿润的地面,每一步都溅起或大或小的水珠,渐渐地,村子临近视野,慢慢地看到了一些行走活动的人。
地面被工整地分割成一块块,粗略看去,肉眼可见便有十几块这样的土地上长着翠绿的庄稼——在北道能有这种长势的,也只有绿稞一种植物了。
所以这个村子叫做绿叶村么?李仁栋点点头,看这些种着的绿稞,加上这只是土地的冰山一角,这个村子里的人口恐怕比自己想的更多,难怪有余力举行祭祀仪式。
不过来了就没有李仁栋这么淡定了。
“李大哥你看!农田!”洛伦叫着,猛拍李仁栋肩膀。
“我看见看见了,别拍别拍。”李仁栋撇开洛伦的手,一脸不耐烦,“庄正一点庄正一点,别一点小事就乱蹦乱跳的。”说着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装,摆出一副异常正经的模样朝离这最近的一位农夫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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